取消城鄉差別 實現“同票同權”
http://www.caoliu14.com?2010-03-09 15:09? ?來源:福建日報
我來說兩句
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這無疑是此次選舉法修改最引人關注的內容。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農村與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為4比1。
審議中的選舉法修正案草案則對現行法律相關條款作出修改,明確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名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數,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的原則,以及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的要求進行分配。草案還對地方人大代表的選舉作了類似的規定。
“這一修改直接意味著農村人口在選舉上及政治權利的實現上向平等原則邁出了一大步,促成憲法規定的平等原則的充分實現。”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說。
韓大元同時指出,在保障人人平等的基礎上,此次修改還體現了地區平等和民族平等,即各行政區域無論人口多少都應有相同的基本名額數,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以保障各地方、各民族的利益在國家權力機關中得到體現。“三者是相互密切聯系的統一體,要綜合地分析,不能相互割裂開來。”
針對草案中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的規定,一些全國人大代表認為,這有利于更好地保證城鄉人民享有平等的選舉權,進一步調動全體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統籌城鄉發展和促進社會和諧。
有關專家也高度評價這一修改。“這次選舉法修改很及時,符合當今城鄉發展的新變化和新要求。”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莫紀宏表示,修改后人大代表名額分配更加科學。
此外,草案還就基層代表的數量,公民兼任兩地人大代表的情況,代表辭職的程序以及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等問題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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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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