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訊(通訊員 黃廷彩)當前,因矛盾糾紛引發的各類群體性事件、集體越級上訪和民轉刑案件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主要因素。省司法廳黨委強調,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的基礎性作用,組織司法所工作人員和人民調解員到村組(社區),從三個方面入手,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一要從提高調解質量上入手。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的受理、調解、回訪、歸檔等工作,適時開展人民調解協議書質量檢查,不斷提高人民調解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水平。在扎實做好日常排查調處的同時,組織開展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切實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要求年內矛盾糾紛調解率要達98%以上,調解成功率達95%以上。
二要從拓展調解領域上入手。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發展專業化、社會化人民調解員隊伍,努力化解企業改制、征地拆遷、勞動爭議、教育醫療、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交通事故、知識產權、物業管理、林權改革、涉臺企業等方面的矛盾糾紛,把人民調解工作延伸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切實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有矛盾糾紛,哪里就有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有關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三要從形成調解合力上入手。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配合,進一步推廣多元調解銜接工作的經驗做法,促進社會矛盾糾紛更多地通過非訴訟、非對抗的方式妥善解決。省廳積極協調財政部門,爭取盡快出臺人民調解經費保障和人民調解員補貼標準。充分發揮律師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專業優勢,組織和引導他們參與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解,落實律師在信訪部門值班接訪和陪同各級領導接訪制度,協助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處理信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加強對律師代理敏感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的指導,引導廣大律師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努力在辦案中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