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日前制定實施《莆田市城市綠線管理制度實施暫行規定》,并將劃定各類“綠線”——綠地范圍控制線。“綠線”內的土地只準用于綠化建設,不能進行經營性開發或挪作他用。
長期以來,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一些地區房地產開發商改變規劃、改變綠化用地的現象時有發生,少數人隨意侵占綠地和改變規劃綠地性質的現象屢禁不止,致使一些城市綠地無法按規劃建設,市區和居民居住區綠地嚴重缺失,群眾反映強烈。遏制侵綠、占綠、毀綠現象,已成為城市管理部門高度重視的問題。
自2008年開始,莆田就對全市綠地現狀進行系統普查,并利用衛星定位對綠地進行測定,建立城市園林綠地數據庫。該市劃定城市“綠線”,實行城市綠線管理制度的適用范圍為:城市建設項目配套綠地,包括工業、民用、商業、市政、公共設施等新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配套的園林綠化用地;莆田規劃區范圍內的公共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附屬綠地,以及對城市環境質量、居民休閑生活、城市景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有直接影響的綠地等。
規定指出,附屬綠地包括居住區綠地、公共設施綠地、工業綠地、道路綠地、市政設施綠地等;對未按規定建綠的不予辦理房產證。相關部門還將加強園林綠化審批后的監管,嚴禁在綠線范圍內違法建設;對于侵占“綠線”的,將予以從嚴查處。(福建日報 記者 陳建平)
(責編:王秀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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