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4月3日訊 張曉華,寧化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從事檢察工作18年,3次被評為市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13次被評為縣院先進工作者,連續3年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連續6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2007年度被評為三明市偵查監督系統"十佳辦案能手",2009年3月被授予第四屆全省"優秀青年衛士"稱號……這一連串的榮譽記錄著這位"偵監能手"的堅實足跡。500多件批捕案件無一差錯。
張曉華常對同事說:沒有辦案質量就沒有數量,一百件案件中,只要有一件案件出錯,案件質量分不是99分,而是零分。因此,他把辦案質量放在第一位,對自己經辦的每個案件,做到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做到不枉不縱。
2004年4月8日傍晚,朱家茂、朱林良兄弟駕車造成一起交通事故,一人死亡。交警鑒定由朱家茂負全部責任。縣公安局以朱家茂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請縣檢察院批準逮捕。張曉華接手案件后,仔細審閱案件材料,發現多處疑點--當事人有冒名頂替和作偽證的嫌疑。他重新核實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解開了疑團,查清了朱林良肇事,由其哥哥朱家茂冒名頂替的犯罪事實。寧化縣檢察院即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犯罪嫌疑人朱林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朱家茂以涉嫌包庇罪立案偵查。后朱林良因交通肇事罪被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朱家茂因包庇罪被判處拘役。
2007年7月14日,曹坊鄉三黃村的廖某與張某因小事發生口角后互毆。事后,受害人張某委托一家司法鑒定中心為自己傷情鑒定,鑒定結論為"輕傷一級"。公安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報捕犯罪嫌疑人廖某。"傷情鑒定在表達方式上措詞模糊,輕傷一級就構成刑事犯罪了,不能草率下結論呀!"張曉華接手這一案子后,核實了大量涉案證據并進行認真分析,并與該院法醫一起商討傷情鑒定可能存在的問題,并要求偵查機關對傷情重新委托鑒定。經三明市第一醫院重新鑒定,最后鑒定受害人張某為輕微傷。縣公安機關做出了撤案處理。"沒有檢察院的火眼金睛,我就要負刑事責任了。"嫌疑人廖某對張曉華秉公辦案由衷地感慨。
2007年6月1日,寧化發生了張某殺死母親的兇殺案件。張曉華提前介入了案件的偵查工作。調查中,他發現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疾病,便及時向偵查機關提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的意見。鑒定結果表明,嫌疑人張某在作案時屬精神病發作期,不負刑事責任。偵查機關及時釋放了嫌疑人,并通知其家屬嚴加看護。2008年1月18日,精神病患者范某殺死養父一案,同樣被張曉華破解。
"不讓一個犯罪嫌疑人漏網,也不讓一個無辜者受冤。"張曉華是這樣說也是這樣做的。10多年來,他經手辦理了500余件700余人各類批捕案件,批捕準確率達到100%,無一冤假錯案。院領導和同行們都稱贊他為"偵監能手"。重工作淡名利的本色
"他是一個把工作看得很重,把名利看得很淡的人。"黃金丹檢察長是這樣評價張曉華的。
接手每個重特大案件,張曉華都提前介入,按時結案。在辦理"2008·4·8"特大聚眾斗毆案時,他不顧加班的勞累,主動介入公安尸檢,參與現場勘驗,并旁聽公安審訊,掌握了第一手資料。由于連續超負荷工作,他患了重感冒和扁桃體炎,為了在法定時間內能審查完案件,他到醫院掛了半天的吊瓶,忙了3天,及時作出審查批準逮捕的決定。
2007年11月,縣檢察院有3個中層正職的職位缺員,院黨組決定開展崗位競選,有7名副科長報名參加了競選,擔任偵監科副科長的張曉華報了名,但當時他正在經辦一個案件,沒有時間準備,結果以一分之差落選。事后,同事們來安慰他,他淡淡一笑,沒啥,這只是一次鍛煉而已。
責編: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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