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2月27日訊(通訊員 王立香 許凌秦)2月23日,福鼎國地稅聯合召開稅務師事務所等稅務中介機構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在征詢中介機構意見的基礎上,聯合采取四項措施規范涉稅鑒證行為。
一是協調降低涉稅鑒證業務收費標準。要求稅務中介機構本著拓展涉稅鑒證業務的需要,適當降低鑒證業務收費標準,減輕納稅人負擔,實現納稅人、中介機構、稅務機關三方共贏。二是要求中介機構所得稅鑒證業務嚴格按照《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試行)》規定的操作規程執行,出具的涉稅鑒證報告應及時向國地稅征管部門及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三是加強對涉稅鑒證報告認真的審查,加大對2008年度所得稅匯算(包括各稅費決算)的檢查力度,力爭使所得稅匯算(包括各稅費決算)的涉稅鑒證比率達到40%;四是加強對涉稅鑒證業務的政策輔導,提高涉稅鑒證報告的準確性。
責編:陳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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