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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2月26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26日,記者從福建省老齡辦專題會議了解到,為確保老年人能夠更加便捷地享受各項優待政策,提升服務效能。日前,省老齡辦下發通知,明確從2025年5月1日起,老年人不需再出示《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在全省范圍內直接持居民身份證享受各項優待政策和辦理優待事項,原有優待政策不變,各級政務服務單位不再受理老年人優待證的辦理服務,原已辦理的老年人優待證根據需要可繼續使用。
老年人優待證作為識別身份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憑證,在保障老年人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日常生活中,傳統紙質優待證攜帶不便易丟失、信息更新不及時等問題,給老年人使用帶來不便,也增加了管理成本。
會上還對近期群眾關心的關于老年優待證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問:什么是《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
答:《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如圖)是我省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提供老年人優待服務的一種紙質證件,從2003年開始辦理。老年人優待證分為“綠證”和“紅證”,60-69周歲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辦理“綠證”,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辦理“紅證”。
《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資料圖)
問:老年人優待證與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車優待憑證有什么不同?
答: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車優待憑證是用于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優惠或免費的相關憑證(如福州市公交“敬老卡”)。
福州市敬老卡(資料圖)
老年人優待證和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車優待憑證是兩種不同憑證,本次取消《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辦理,不影響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車優待憑證的辦理和使用。
問:福建省老年人優待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我省明確規定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不分國籍、不分地域,在我省一律享受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價乘坐政府投資建設的國有景區內的觀光車、纜車等代步工具,優先就診、交費、取藥,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公園、景點免收門票等優待政策。老年人具體優待服務項目按《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規政策執行。
問:取消《老年人優待證》辦理的原因,以身份證替代優待證給老年人帶來哪些便利?
答:傳統紙質優待證存在辦理流程繁瑣、攜帶不便易丟失、信息更新不及時等問題,給老年人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同時也增加了管理成本。與老年人優待證相比,身份證具有更強的權威性、適用性和便利性,打破了地域限制,能夠在更廣泛的范圍內得到使用和認可。同時,減輕了老年人辦證、換證及持證負擔,避免老年人因未辦理優待證或忘記帶優待證而不能享受優待政策,方便了老年人跨地區享受優待政策。
問:自2025年5月1日起,終止辦理老年人優待證,那么原來辦理的優待證還可以使用嗎?
答:原已辦理的老年人優待證根據需要可繼續使用,各級提供涉老優待服務的單位對持老年人優待證或本人居民身份證,均同等享受優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