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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福州市第三十一次見義勇為先進人物表彰大會召開,表彰獎勵20位見義勇為先進人物。這20位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中,2人獲得卓越獎——挺身而出制伏行兇者的律師蔡海波、跳水救人不幸溺水身亡的連江花塢村村民夏傳豐;1人獲優秀獎——不顧個人安危從小區懸空橫梁救下一個孩子的曾達強;其余17人獲感動獎。(11月28日 福州晚報)
見義勇為,在細微處閃耀著人性的光芒。無論是制服罪犯的律師,還是救人溺亡的市民,亦或是托舉安撫幼兒的市民,他們是身邊的榜樣,是我們每個人學習的樣板,也是各自群體中的孩子、父母、鄰居、職工和路人,他們各自有不同的身份,但不變的是他們的初心。是人性中的光芒,是內心的力量,是社會責任,一步步驅使他們助人為樂,樂于奉獻。還有許許多多的人在見義勇為這條道路上前赴后繼,為榕城增添人性的溫暖,每個人微弱的力量,終會凝結一股強大的力量,成為新時代文明新風尚。
見義勇為,社會要給予其強大的托舉力。從頂層設計出發,健全合理評定標準和獎勵機制,是對每個無私奉獻的見義勇為的人們的鼓勵與支持,是保障其公正公平的有力支撐。我們要給予群眾擁有面對不公,打抱不平的底氣;鼓勵群眾擁有“路見不平,鼎力相助”的勇氣;也要為見義勇為的群眾提供精神或物質激勵,要讓助人者自樂,助人者他樂,助人者群樂,讓每個見義勇為的勇士在助人的道路上蹄疾行穩。
見義勇為,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它就像天上明亮的星星指引著我們前進的方向。我們要在全社會、全領域、多方面、多角度宣傳見義勇為的榜樣精神,弘揚正確的價值觀。讓更多群眾從他們的事跡中萌生出自己向上的種子,在社會向善的環境中汲取力量,最終長成參天大樹,為社會、為家庭、為個人散發出自己的善意,讓社會更加文明、更加美好。
榜樣是看得見的故事、是時代的精神坐標。禮贊每一名“榜樣”的凡人善舉,不斷點燃“榜樣”道德光源,與榜樣同行,讓新時代文明風尚豐盈人民的心靈。(鼓樓區委文明辦 鐘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