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9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張輝 通訊員 劉建波) 近日,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聯合印發《福建省濕地保護規劃(2024—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按照《規劃》,到2030年,全省計劃新增國家重要濕地4處、省級重要濕地7處。
作為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濕地具有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蓄洪抗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生態功能。我省河流水系發達,沿海灘涂寬廣,海灣眾多,濕地資源豐富,全省濕地總面積約89.78萬公頃。
“近年來,我省不斷推動濕地保護修復,成效顯著?!笔×謽I局有關負責人說,我省濕地保護同時也面臨著法規配套制度不夠完善、濕地保護認識有待提升、保護合力不夠有力、濕地保護基礎比較薄弱、濕地生態系統功能不夠穩固、優質濕地生態產品供給相對不足等挑戰。
為推進全省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規劃》以2023年為基準年,2024年至2030年為規劃期限,分近期、遠期兩個階段,提出了確保濕地面積總量穩定、濕地生態功能有效提升、濕地生態空間品質得到優化、濕地保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顯著改善等總體目標。
同時,《規劃》整體謀劃構建“一帶八軸多點”的全省濕地保護總體格局。“一帶”范圍包括福鼎市至詔安縣的濱海濕地帶;“八軸”指閩江、汀江、九龍江、晉江、賽江(交溪)、敖江、霍童溪、木蘭溪“六江兩溪”干流;“多點”指零散分布于全省各地的河流水面、水庫水面、坑塘水面濕地。
圍繞目標,《規劃》明確了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分級管理、保護體系、保護修復、可持續利用、保護管理能力建設等六方面重點任務。
在面積總量管控方面,《規劃》要求嚴格控制占用濕地,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當避讓濕地,無法避讓的應當盡量減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減輕對濕地生態功能的不利影響。經依法批準占用重要濕地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恢復或者重建與所占用濕地面積和質量相當的濕地;沒有條件恢復、重建的,應當收取濕地恢復費。根據早前省財政廳、省林業局印發的通知,我省占用重要濕地恢復費征收標準為每平方米200元。占用重要濕地中的紅樹林濕地、泥炭沼澤濕地、濱海濕地的,按上述征收標準3倍執行。
我國對濕地資源采取名錄管理,將濕地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實行分級管理。
我省現有國家重要濕地(含國際重要濕地)2處?!兑巹潯诽岢?,至2030年擬新申報4處國家重要濕地,它們均位于“一帶”范圍內,包含龍海九龍江口紅樹林省級自然保護區、福清興化灣水鳥省級自然保護區、寧德環三都澳濕地水禽紅樹林市級自然保護區、泉州灣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此外,我省現有50處省級重要濕地,規劃期內還將新增7處。
近年來,我省已初步建成以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和重要濕地等為主體的濕地保護體系。全省現有省級以上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10個(國家級4個、省級6個)、國家濕地公園8個、國家海洋公園7個、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11個、各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780個。
《規劃》提出,健全完善由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海洋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組成的濕地保護體系,加強重要自然濕地針對性保護。對不具備條件或不適宜設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等保護方式的,鼓勵各地根據濕地實際情況,采取相應保護措施,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維持濕地自然特性和生態功能。《規劃》力爭新建(晉升)濕地公園12個,其中至2025年4個,至2030年8個;晉升省級海洋公園2個。
《規劃》還從完善組織管理、嚴格監管評估、做好資金保障、加強科技支撐和促進全民參與等五個方面入手,共同推進規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