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7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鄭昭 朱子微) 26日,《福建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條例(草案)立足我省實際,明確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在農產品產地保護及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并創新性提出建立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
農產品質量安全一直是我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注的熱點問題,不少代表、委員都提出了加快我省地方立法的建議。近年來,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體形勢穩定向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挑戰,亟須通過立法進一步規范,持續提升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我省自2022年起實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把承諾達標合格證作為生成追溯憑證的重要條件。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委在對條例(草案)初步審查報告中建議,為避免重復登記、重復發證、重復處罰問題,應明確通過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系統登記后生成追溯憑證,突出“兩證合一”特點。
為進一步規范農產品儲存、運輸環節,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委建議,增加對儲存、運輸農產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的要求,對于溫度、濕度等有特殊要求的應當配備相應設備等規定,并要求委托運輸食用農產品的,委托人對承運人的審核監督責任。
近年來,網絡交易平臺已成為農產品銷售的重要渠道,對促進我省優勢特色農產品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農產品網絡交易中還存在假冒偽劣、虛假宣傳、平臺企業不落實主體責任等問題。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委建議,條例(草案)應增加對網絡交易平臺銷售農產品的檢查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