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于深化九龍江流域
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以下簡稱《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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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據
九龍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由北溪、西溪、南溪三條主要河流匯合而成,是我國東南沿海生態屏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推動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統籌推進流域性、區域性、行業性污染整治,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來謀劃和推進九龍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制定本《工作措施》。
二、主要內容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九龍江流域國控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到100%,Ⅰ—Ⅱ類水質比例達到64%以上,其中干流國控斷面Ⅰ—Ⅱ類水質比例達到75%。
到2027年,九龍江流域國控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穩定達到100%,Ⅰ—Ⅱ類水質比例達到71%以上、力爭達到78%,其中干流國控斷面Ⅰ—Ⅱ類水質比例穩定達到75%;2027年與2023年相比,市域與縣域交界斷面、入海河口斷面水質持續改善,總氮濃度持續下降,總磷濃度削減5%以上,流域環境風險防控能力進一步加強。
到2030年,九龍江流域生態環境根本好轉,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鞏固提升,全流域基本建成美麗河湖。
(二)主要任務
一是實施精細化分區管控。北溪江東北引橋閘和西溪橋閘以上禁止新、擴建造紙、制革、電鍍、漂染行業和以排放氨氮、總磷等為主要污染物的工業項目,嚴控現有化工園區規模,不再新增化工園區。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嚴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業。
二是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依法拆除或關閉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規范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落實我省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加強農業種植污染防控。
三是深化工業污染綜合治理。推進“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和重點產業園區明管化改造,分質分流處理重點行業廢水。
四是推進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2025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穩定達到70%以上、力爭達到75%。鞏固地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2025年底前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基本消除縣城黑臭水體、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推進鎮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
五是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2025年底前植樹造林25萬畝、封山育林30萬畝以上。2024年底前依法依規清退漳州九龍江口特殊利用區禁養區以及龍海九龍江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縣級)核心區內水產養殖。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規范小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提升飲水安全保障水平,全流域建設美麗河湖。
(三)組織保障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強技術幫扶、執法監管和跟蹤督導,持續推進流域生態保護補償。
九龍江流域涉及市、縣(區)名單
一、廈門市
海滄區、同安區
二、漳州市
薌城區、龍文區、漳浦縣、長泰區、南靖縣、平和縣、華安縣、龍海區
三、泉州市
安溪縣、永春縣
四、三明市
永安市、大田縣
五、龍巖市
新羅區、永定區、漳平市、連城縣、上杭縣
九龍江流域國控斷面水質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