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突發爆炸”“重慶巫溪一民房發生爆炸事故”……這些聳人聽聞的消息,竟都是利用AI軟件炮制的謠言。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一些不法分子為賺取平臺流量補貼,實現流量變現,利用AI合成技術編造謠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多地警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罰,并封禁其網絡賬號。(工人日報)
從歷年典型案例來看,謠言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嘩眾取寵型,譬如“上海成功申辦2036年夏季奧運會”,此類謠言利用公眾關注的話題,大肆制造謊言、騙取流量;危言聳聽型,譬如“廣州地鐵遭受恐怖襲擊”,此類網絡謠言無中生有、危言聳聽,制造社會恐慌;移花接木型,譬如近日“桂林暴雨引發泥石流”的網絡謠言,視頻實際上是2021年7月3日,日本熱海市伊豆山山體發生大規模泥石流的視頻,此類謠言惡意剪接視頻、修改圖片,混淆視聽;招搖撞騙型,此類謠言以非法手段攫取不義之財。
現在,制造謠言又有新的方式和途徑——利用AI合成技術編造謠言,其危害更大。首先是可進行謠言的批量生產,謠言數量更多。比如發布“西安爆炸”虛假新聞的賬號所屬機構,最高峰一天能生成4000至7000篇假新聞,每天收入在1萬元以上,令人觸目驚心。其次是利用AI技術模仿新聞風格,以假亂真,謠言迷惑性更強。2023年4月25日,甘肅省平涼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發現,有多個網絡賬號在社交平臺陸續發布“今晨,甘肅一火車撞上修路工人,致9人死亡”的文章,經核查該文章系使用人工智能軟件編造假新聞。再次是利用AI技術寫假新聞、造假圖、注冊水軍賬號、轉發評論制造熱點,可以比人做得更快。最后是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日益火爆,在網絡上編造和傳播謠言的成本變得更低,這些謠言往往也以驚人的速度傳播。
網絡謠言的危害不容小覷。它不僅會誤導公眾,造成社會恐慌,還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謠需擔責。根據《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需負刑事責任。
對網絡謠言的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針對AI技術快速發展的現實,主管部門應多下功夫,讓造謠者付出更大成本。同時,執法也需要不斷創新,注重協同治理,不斷解決新技術帶來的新問題,為AI技術把穩發展方向,劃定紅線禁區,莫讓人工智能成為謠言幫兇,要確保其成為“技術紅利”而不是“技術威脅”。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應加強合作,建立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現網絡謠言,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辟謠和處理。
同時,網絡平臺應承擔起社會責任,要加強監管,加強信息審核,對新型網絡謠言,及時采取必要的阻止、攔截、刪除、報告等應對措施。網民要提高辨識能力,面對那些語出驚人的網絡信息,不妨多一分清醒和理智。網民在享受網絡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要警惕謠言披上人工智能的外衣,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播,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
只有大家齊心協力,才能揭開謠言的人工智能面具,才能構建一個更加清朗的網絡空間。(泉州文明網 林軒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