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未成年人瞞著家長給網絡游戲平臺充值!據《泉州晚報》報道,市民W先生11歲的兒子小強,從今年8月中旬開始,每天都往同一個網絡游戲平臺充值,半個月下來竟然充值2萬元。近年來,未成年人游戲充值、網絡打賞等過度消費問題不時見諸報端,警示我們強化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的緊迫性。《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從2024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希望可以引起社會、學校、家庭的重視,各方合力,織密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網。
“南京小學生玩‘吃雞游戲’14分鐘花掉4萬元”“四川廣元8歲‘熊孩子’為游戲充值刷走父親4000多元”……近年來,諸如此類的報道屢見不鮮,給不少家庭帶來經濟損失,甚至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究其原因,首先是因為青少年身心發育尚未成熟,金錢觀、消費觀未成型,自制力較差,容易深陷互聯網虛擬世界中。而父母陪伴與交流的缺乏也是重要因素。正如報道所言,W先生和妻子平時忙于網店生意,再加上還有一個小女兒,所以對小強的關注比較少,導致孩子不知不覺中沉迷于網絡游戲。此外還與網絡游戲平臺未盡到主體責任有關。一些平臺缺乏智能識別身份的功能,未成年人只需知曉父母的支付密碼,就能輕易充值或打賞。
近年來,未成年人網絡監管問題成為全社會關切的焦點,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紛紛提出各種各樣的建議和提案。事實上,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一直在探索中。早在2014年,《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就被納入國務院的立法計劃;2021年6月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國家新聞出版署在2019年、2021年相繼出臺規定,對未成年人游戲時間、充值金額、注冊要求等方面作出嚴格的規定限制。這些文件的實施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果,但仍然存在有效監管缺失、違法成本較低等問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從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堅持以社會協同共治為方略,明確了國家、社會、家庭、學校等各方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方面的責任義務,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步入社會共治的全新階段。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社會各方的共同責任。筆者認為,解決未成年人網絡消費糾紛問題需從幾個方面入手:政府部門應完善網絡保護相關立法,加強對網絡游戲平臺的監管,明確市場紅線,對平臺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嚴肅、及時查處,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倒逼平臺主動加強管理。網絡游戲平臺應加強自律自控,進一步強化實名認證功能,有效甄別未成年人,關閉手機授權登錄游戲功能,登錄游戲特別是充值支付環節,要求輸入密碼,或進行指紋、人臉等驗證,防止未成年人以成年人賬號進入游戲。還可以設置充值、打賞金額上限,同時設置冷靜期,建立未成年人充值、打賞款項追回機制。
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妥善管理好個人電子設備及支付密碼,為孩子制定合理的電子產品使用時間,并加強監督管理。還要監管好孩子的消費動態,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同時多陪伴孩子,關注孩子的精神需求,避免沉迷網絡游戲。學校應通過多種方式加強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教育,補上網絡安全教育課。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只有匯聚各方合力,加大監護、教育與監督管理力度,才能為未成年人暢游“網海”掃清“暗礁”與“險灘”,撐起一方網絡晴空。(泉州晚報 吳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