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8月10日訊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檢察職能,做細做實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用“檢察藍”為婦女群體撐起法治“暖心傘”。
對家暴說不!支持起訴助力受家暴婦女依法維權
晉安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當地法院、婦聯,圍繞線索移送、文書送達、跟蹤回訪、法治宣傳等方面構建多部門配合、多主體參與、多資源利用的協作工作格局,尤其針對訴訟能力不足、權利受到侵害的婦女群體優先開啟“綠色通道”,高效快速保障其合法權益。
近日,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制發福州市首例反家庭暴力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支持起訴書》。2023年7月,張某至晉安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詢申請人身保護令的程序和條件,晉安區人民法院依托共建機制,向檢察院通報該案案件線索。該院檢察官對案件證據進行審查后,通過現場對張某制作訊問筆錄、視頻詢問其子女、實地走訪公安機關等方式對張某受家暴情況進行核實,張某的子女也表示“父親平日確有家暴行為,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幫助他們過上正常的生活”。
經綜合審查,晉安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張某系遭受家庭暴力的弱勢婦女群體,符合支持起訴的條件。隨后,晉安區人民檢察院立即對這起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開啟維權綠色通道,當天作出支持起訴決定。
日前,晉安區人民法院現已對該案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關裁定,向張某的丈夫送達的同時進行了釋法說理,若張某的丈夫違反禁令再次實施家庭暴力,法院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院還向張某所在社區送達了該份保護令,形成保護合力,張某終日擔驚受怕的心情總算能緩緩平復。
對歧視說不!公益訴訟助推婦女平等就業
今年7月,志愿者通過“益心為公”平臺提供線索,稱福州市晉安區的兩家招聘單位對于擬聘職位要求中特別標明“僅限男性”,存在限制女性平等就業的情形。接到線索后,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干警立即核查,發現上述招聘崗位并不屬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招聘單位無權以性別為由設置就業門檻,用人單位的行為侵犯了婦女平等就業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晉安區人民檢察院掌握相關問題后,于8月4日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邀請相關職能部門和晉安區婦聯代表參會,由律師、社區工作者等作為聽證員,圍繞招聘工作中婦女就業性別歧視造成公益受損的事實、行政機關履職情況等開展聽證。聽證員一致認為,用人單位在招聘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不適合婦女從業的崗位時限定“男性優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檢察機關有必要通過公益訴訟職能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履職,推動社會形成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利的強大合力。
根據聽證情況,晉安區人民檢察院與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磋商,并發出《磋商意見書》,建議有關單位加強對轄區用人單位和用人企業招聘工作的指導教育,及時發現并糾正含有性別歧視內容的招聘信息,在源頭上防止歧視女性的違規招聘信息的發布。相關職能部門對檢察機關發出的磋商意見高度重視,目前已對規范招聘工作進行整體部署,下一步將加強對轄區招聘工作的指導和宣傳,切實保障婦女就業平等。
合力守護她!首創機制護航婦女權益保護
為有效推動全區婦女權益保護工作取得實效,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與工會、婦聯組織在婦女權益保護中的職能優勢,實現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召集區總工會、區婦聯與關注婦女權益保護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婦女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座談會,與晉安區總工會、晉安區婦聯三方共同簽訂《關于建立婦女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協作機制》。
該機制明確了三方協作的共同目標,確立工作協同機制、信息通報機制、線索移送機制、辦案協作機制以及宣傳聯動機制。機制將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人格權等作為重點內容,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工會在婦女權益保護中的職能優勢,深入推動婦女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的有效開展,加強線索雙向移送,實現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切實維護婦女合法權益。
晉安區人民檢察院、晉安區總工會、晉安區婦聯制定的《關于建立婦女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協作機制》是福建省首個婦女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協作機制,也是晉安區人民檢察院開展公益訴訟婦女權益保護實踐的有益探索。
(晉安區委文明辦、晉安區檢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