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及人們對精神生活的追求,不斷激發我國“志愿精神”的內在動力,當前,志愿服務工作得到了市民的廣泛關注和支持,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務的行列中,傳遞真情、延續愛心。同時,我們也應該充分認識到當前志愿服務工作存在的一些問題,需要認真思考、積極解決。
志愿服務工作的組織管理期待加強。雖然說近年來各地都在加強對志愿服務工作的組織和管理,也探索推進了“積分超市”等先進舉措,但是總體來說,一些志愿服務組織的管理機制仍然不夠完善,比如部分地區有多個志愿者管理平臺,在人員的統籌調度上不夠暢通。筆者認為,地方應該積極整合各類志愿服務資源,融合各類志愿服務平臺,建立一個集注冊、管理、培訓、招募等服務功能于一體的統一志愿服務管理平臺。同時要持續完善志愿服務工作管理架構,讓志愿服務管理平臺成為一個消息權威、內容詳盡的信息資源庫,幫助志愿者精準找到適合的志愿服務項目,更好地參與社會服務工作。此外,還應該建立科學的志愿服務評價體系,更好地評估志愿者們的能力和表現,有效助推志愿服務提檔升級。
志愿服務工作的專業水平有待提高。目前部分志愿服務組織還停留于吸納人員、擴張隊伍的階段,不夠重視志愿服務專業性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志愿服務的質量。出現了雖然志愿服務項目很多,方方面面都有涉及,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缺乏深度,導致最終的志愿服務效果不盡如人意的現象。而要推動志愿服務工作向專業化方向發展,初期應該更側重于吸納一部分專業水準高的志愿者進入隊伍,比如定向吸納法律、醫療等具有專業水平的社會人員進入志愿者隊伍,一句話概括就是,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后續志愿工作則應該從向社會招募人才轉變為自己培育人才,通過定期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會、經驗分享會等途徑,在學習實踐中不斷提高志愿者的專業水平。
志愿服務工作的激勵措施亟待完善。志愿服務工作者秉承無私奉獻的高尚情懷,將每一分光熱饋贈給社會,他們高風亮節,他們不求回報,但相關機構和社會各界卻不能充耳不聞、視若無睹。要加強志愿者的權益,可以從精神激勵和物質保障兩個方面入手。就精神激勵而言,不僅要通過正面宣傳加強志愿者整體的社會地位,也要給工作扎實、成績突出的志愿者個體榮譽表彰。從精神層面提高志愿者群體的社會認同感和集體榮譽感,才能不斷激發志愿群體參與社會工作的熱情。物質方面首先要保障志愿服務工作時的基本權益,如根據實際情況提供餐飲、住宿、保險等內容。其次要加強志愿者生活中的禮遇,給他們帶來切實的便利和優惠,如開設志愿者通道、減免公交費用等。只有落實好志愿者的激勵、保障措施,才能保持志愿服務工作源源不竭的動力。
志愿服務是一項崇高的社會公益事業,它不僅幫助社會解決了一些實際問題,同時也在文明實踐的過程中,將良好的社會責任感和文明理念反哺給每個志愿者。相信只要志愿服務組織、機構努力完善工作框架,用科學的管理機制、專業的人才資源、周全的保障措施護航志愿事業發展,一定潤澤志愿服務這方沃土,進而澆開社會文明之花!(涵江區委文明辦 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