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專項治理工作自2022年8月啟動,2023年12月基本結束,給農村移風易俗工作制定了明確的路線圖和時間表。(9月1日 《農民日報》)
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不良風俗,讓廣大農民群眾不堪重負。經過持續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一些陳規陋習在一些地方仍然比較流行。對此,《工作方案》從高價彩禮,到人情攀比;從厚葬薄養,到鋪張浪費,明確了治理重點。抓好這四個方面,對農村和諧穩定,振作精氣神促進鄉村振興,作用甚大。
制度是形成社會價值共識的保障。社會習俗的與時俱進,需要制度指揮棒加以規范。只有文明風尚被制度化、規范化,文明新風才會被群眾追捧,移風易俗才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符合實際的風俗管理機制,長抓抓常,久久為功,移風易俗才能實現常態化、長效化。
村規民約具有鮮明的導向作用。用村規民約管理鄉風民俗,是群眾的發明,體現了群眾的智慧。對于村規民約的制定,必須按照一定程序,進行規范化操作,堅持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真正是群眾要“約”,才能管得住,才會產生廣泛的自律效用和強大的糾偏功能。堅持把完善村規民約作為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基礎性抓手,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再好的村規民約也不可能自發起效。有了一個好的規矩,還需要相應的執行力。進一步發揮鄉風文明崗、公德評議組織的作用,讓帶頭示范者,做移風易俗的參照系,讓評議組織常態化發揮公德評議的監督作用,配合村“兩委”做到事前介入、事中參與、事后監督,形成封閉的落實環鏈,移風易俗才能真正走進千家萬戶。
風俗的邏輯是只要你身處其中,就得按風俗行事,不遵守就會引來社會壓力。所謂身不由己正是風俗的隱性強制力所在。要打破這種惡性循環,必須有一個助推器。移風易俗村規民約,雖無法律的效力,但卻能給覺悟者借坡下驢的理由。當群眾處在“想變又不愿出頭,盼改又不敢主動”的面子困擾中,村規民約就成為拋棄不良風俗的有力一推。
不良風俗蔓延是攀比的結果。打破這種惡性循環,需要農村黨員干部、社會賢達發揮引領作用,帶頭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蝕、帶頭拒絕變相的權錢交易、帶頭張揚時代新風。《工作方案》強調,嚴格落實農村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報備制度,為主動移風易俗提供了支點。有人帶頭引路,群眾才有主心骨。基層黨組織強起來,黨員干部特別是“關鍵少數”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帶動家人、親友及周邊群眾,向陳規陋習堅決說“不”,對培育新風正氣事半功倍。(泉州文明網 張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