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 鄭正華 攝
文明風5月27日訊(通訊員 鄭正華)《南平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5月26日,南平市召開《南平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市委文明辦主任黃益水、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蔡學鋒、市司法局副局長胡昌力出席新聞發布會。多家中央、省、市級新聞媒體受邀參加。新聞發布會由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市政府新聞辦主任張文高主持。
發布會上,黃益水作主發布,詳細介紹了《條例》制定的背景、重要意義、制定過程和主要內容。《條例》分為總則、規范與倡導、促進與保障、治理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等六章四十七條,內容完備、權責分明、界定準備、程序清晰,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南平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南平市第一部關于精神文明建設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在南平市精神文明建設法治化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制定《條例》是貫徹黨中央關于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內在要求,是落實市委決策部署,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常態長效的制度保障,是提高公民文明素養,提升社會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徑。《條例》的出臺,為南平市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提供法規依據,為提升城市品位和塑造城市形象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南平市將深入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推進《條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在全市營造“人人爭做文明南平人”的良好社會氛圍。同時,市人大、市大督查辦、市創城指揮部督查組將督促相關部門落實責任,確保《條例》貫徹實施,為南平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形成創建常態長效機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南平市委文明辦主任黃益水、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蔡學鋒、市司法局副局長胡昌力就《條例》如何貫徹實施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東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