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風文明是鄉村振興重要組成部分,新時代要著力繁榮鄉村文化,培育鄉風文明,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宣傳農村道德榜樣與先進典型,積極推進農村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推進誠信建設,全面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通過“以鄉村文化、文明創建、鄉村治理、健全機制”為四大抓手,厚植鄉風文明助力鄉村振興。
以鄉村文化建設為抓手,拓展鄉風文明內涵。文化建設是鄉風文明的重要內容,也是鄉風文明的主要載體。一方面要堅持以文化人,激活農村文化市場活力,注重傳承發展提升鄉村優秀傳統文化,深入挖掘其中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充分發揮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眾、淳化民風中的重要作用,保護好文物古跡、傳統村落、歷史建筑、農業遺跡等,優化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充分吸收好家風、好民俗等文化精華,打造獨具鄉村特色的歷史文化體系。另一方面注重創新、著力創造,以新的內容、新的形式、新的手段、新的途徑,加大文化陣地建設的力度,加強文化隊伍的培育,廣泛開展積極健康的文化活動,讓鄉村文化遍地開花,使農村群眾樂于參與、便于參與,不斷發展鞏固鄉村文化新生態。
以文明創建工作為抓手,助力鄉風文明實效。發揮文明示范鄉鎮、示范村的引領作用,遵循全面推進、重點打造的原則,以點帶面,從線到片,整體提高創建水平。一方面結合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旗幟鮮明地反對各種不良風氣和陳規陋習,推進農村移風易俗,遏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行為,抵制封建迷信活動,引導形成積極向上的社會風氣。另一方面大興從善之風、尚文之風、崇美之風,切實讓文明創建發揮鑄魂塑形賦能的強大力量和功能,實現既有家家“倉廩實衣食足”,又有人人“知禮節明榮辱”,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以創新鄉村治理為抓手,保障鄉風文明推進。鄉村治理是鄉村振興的基礎。推進自治、法治與德治“三治”融合。自治是群眾參與鄉村治理的自發性與主動性的體現,要堅持自治為基礎,完善自治管理流程、相關配套制度及村規民約等自治規章,積極引導并鼓勵村民的自治實踐。法治是鄉村治理的法律保障,樹立依法治理理念,加強鄉村法治宣傳與法治教育,提升村民法治意識,搭建鄉村法律服務平臺。德治是鄉村治理的道德后盾,傳承弘揚中華傳統美德,深入挖掘鄉村蘊含的道德規范,強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導村民群眾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不斷提升道德情操與綜合素養,形成見賢思齊、崇尚道德的良好氛圍。
以健全工作機制為抓手,共推鄉風文明提升。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黨員干部在樹立新風、志愿服務中的示范作用,使鄉風文明具體化、實在化。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正確地教育群眾、發動群眾,引導更多群眾在思想道德建設和文明創建中當好主角,共建美好家園、共享美好生活。發揮部門的協同作用,圍繞推動鄉風文明建設加強交流學習,互幫共促,把鄉風文明建設貫穿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各個方面,合力構建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不斷推動鄉風民風美起來、人居環境美起來、文化生活美起來。(大田縣委文明辦 高上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