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教育部發布《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就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學校保護章節和有關條目作出了細化規定,與此前出臺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形成互補,進一步明確了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師的義務和責任。(6月15日,中國教育新聞網)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將學校保護列為重要章節,明確了教育部門和學校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的有關要求。這不僅是為做好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提供了規范和遵循,而且對于健全保護制度、完善保護機制、構建未成年人學校保護體系、全面呵護學生健康成長具有重要意義。
學校是學生接受教育,快樂成長的港灣。對于學生而言,學校是一個學習的場所,但對于家長而言,學校還是孩子們茁壯成長的重要場地。因此,除了知識的傳授之外,保護未成年人這一重要任務,也需要被重視起來。此次“學校保護”規定的出臺,對于學生而言,這不僅僅是“規定”上的變化,更是保護上的變革。一直以來,學生間的欺凌行為就像是潛藏在黑夜中的危險,明知道可能會有,但卻找不到好的方法去抵擋。通過制定《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專門對“學校保護”的內容、責任與義務等作出細化,明確具體的標準與要求,就是為了抓好學校保護這一重要陣地和關鍵環節,把學校保護的各項措施嚴格落實到位,從法律上為這濃重的夜色點亮了一盞燈,讓未成年人能夠在校園里安心學習、健康成長。
學校保護是我國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方面。一方面,學校是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未成年人有一半時間將在學校度過。因此,在這個領域中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權、人身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提供必要和有效的保護,對整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另一方面,校園保護應當是全方位、多層次的,不僅注重生命安全的保障,還要更多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成長。學校要為教職員工創造參加學校未成年人保護培訓課程的條件,引導他們掌握校內常見的學生心理問題的識別、引導和解決方法。針對學生心理問題,應多舉辦學生身心安全與健康保護講座,給孩子們做健康宣講及心理調節,讓每位新時代好少年都能成為身心健康的、合格的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世界的希望,是我們全身心守護的未來。學校作為對未成年人實施教育的機構,是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陣地。我們必須牢牢占領這塊陣地,保護這個陣地不受非法侵蝕。如今法律法規體系變得更加完善,有助于守好校園這道“門禁”,逐步消除校園霸凌,讓未成年人保護不落一隅,讓學校一方凈土成為呵護祖國花朵的“主陣地”。(鼓樓區委文明辦 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