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記者從福建省殘聯了解到,為回應人大代表建議和社會各界關注,福建把加快建設改造無障礙設施作為今年省政府重點民生工作任務,將制定《全省無障礙設施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確保1年有明顯成效,3年基本完善無障礙設施,至2023年底福州、廈門達到全國無障礙先進城市水平。(3月16日1版《工人日報》)
近年來,我國在關心殘障人的生活,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上,可謂是高度重視,無障礙環境建設中也是花大力氣,加大投入,做了不少的努力,在無障礙公交、殘疾人出租車、殘疾人停車位、盲道、盲人鐘、輪椅公廁等設施的建設也都可圈可點。但是無障礙設施有人為障礙的現實窘境已成為殘疾人群體的心頭痛。
《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自2012年實施以來,改變了我國長期以來僅僅依靠政策和技術標準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而沒有無障礙建設專門法規的情況。然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后,我國8500萬殘疾人的“無障礙生活”依然面臨著設施老化、建設不到位、管理不健全等諸多障礙。
城市的無障礙設施是否完善是衡量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標志。看一個城市對殘障人的關愛程度要看它的無障礙公共服務設施好壞。然而,由于人們的思想認識上沒有真正到位,以致無障礙環境建設往往流于好看不中用的形式主義花架子,無障礙設施重建設輕管理現象普遍存在,有人建沒人管,常常碰到的“人為障礙”。許多無障礙設施被隨意阻斷,被侵占“斷線”,殘疾人廁所上了鎖,公共場所劃定的殘疾人停車位總被其它車輛占用;盲道上有障礙物,無障礙電梯人根本爬不上去……無障礙設施失去了設置初衷。
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取決于對待特殊群體的態度上。殘障人士是我們社會大家庭中的一員,他們更需要全社會施以援手。而無障礙設施建設,不僅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也是消除殘障人士內心自卑與沮喪、勇敢融入社會不可或缺的幫助。隨著“沒有殘疾的人,只有殘疾的社會”的新國際殘疾人公約提出完善殘疾人的生活環境,已經成每一個國家十分重視的民生大事。讓殘障人群體自在地使用公共交通等設施,能測量出城市的溫度,體現城市的品質。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那些看上去很美的無障礙設施往往成了聾子的耳朵——擺設。
無障礙設施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無障礙生活,是社會對殘疾人的應有關愛之舉,也是殘疾人群體的權利保障,而不是什么恩賜。目下無障礙生活的最大“障礙”在與我們的思想上的“短路”,認識上的偏差, 要保證無障礙生活的“無障礙”,唯有打通我們思想上的“任督二脈”,真正把“無障礙生活”作為帶領殘障人群體共同奔小康的綠色通道,依法建設,加強管理,落實責任,那么就能掃除一切障礙,無障礙生活就會路路通。 (莆田文明網 風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