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鋒,出生于湖南長沙,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士、共產主義戰士。因高尚品行和模范事跡而聞名,并以雷鋒精神影響了后世一代代中國人。1962年8月15日,雷鋒因公殉職,年僅22歲。偉大領袖毛主席于1963年3月5日親筆題詞“向雷鋒同志學習”,因此把3月5日定為“學雷鋒紀念日”。每一年的學習雷鋒活動都會使我們對“雷鋒精神”有新的一層的認識,今年也不例外。
“學雷鋒”常態化更要民眾化。時代需要“雷鋒”,決不是“三月來四月走”的“雷鋒”。時代需要“雷鋒精神”薪火相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既要學習雷鋒的精神,也要學習雷鋒的做法,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質追求轉化為具體行動,體現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把雷鋒精神代代傳承下去。
“學雷鋒”貴在行動,貴在發自內心,貴在持之以恒,貴在不斷創新。學雷鋒未必要掃大街,作為普通人學雷鋒,未必需要拿著掃帚走上街去打掃衛生,或者走進養老院去看望老人,但可以將雷鋒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做好本職工作,做一個好人,用博愛的精神去善待他人,回報社會,就是對雷鋒精神的最好傳承。
“學雷鋒”是內心需要而非完成任務,我們也許做不到雷鋒那樣高尚,也做不到雷鋒那樣時時刻刻為人民服務,但我們至少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做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須知,每個人的“小善”,匯聚起來就能形成全社會的“大善”;每個人都能恪守“不損人”的底線,這個社會就不會有戾氣、邪氣。
雷鋒不只是一個名字更是一種精神,他的行為讓我們無時無刻都在緬懷他,他的奉獻更讓我們無時無刻都在學習他。雷鋒精神是以雷鋒的無私奉獻精神為基本內涵,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發展著的革命精神;是一種充滿真善美的道德情懷。不論社會怎么高科技、市場化,我們已經形成的文化傳統萬萬不能丟失,它們是我們民族最寶貴的東西。雷鋒精神是我們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其傳承人就是我們每一個中國公民。
正義、勇敢、奉獻、節約,雷鋒的優秀是多方面的,我們要學習他,不僅是做一件或兩件好事,而是了解其內涵。學習雷鋒的活動永遠沒有休止。讓我們把做好事、學雷鋒,作為一種幸福、一個習慣、一份責任,當我們把雷鋒精神真正植入心中,我們的社會就能從人人學雷鋒升華到人人是雷鋒的境界。我們實踐雷鋒的實踐,追求雷鋒的追求,就是不斷地為雷鋒精神注入新的時代因子,讓雷鋒精神常在常新。(漳州文明網 漳州市公安局 黃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