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東莞市一名網約車司機因送突發疾病的嬰兒就醫,連闖3個紅燈。交警表示需提供相關的醫院證明即可消除違章記錄,但嬰兒的家屬拒絕為其作證。此事引發關注。14日下午,公安部新聞中心官方微博@中國警方在線 回應:經過核實,警察蜀黍已經取消了對司機艾師傅的處罰。“我們不能讓好人做了好事之后,還寒了心!”(12月14日澎湃新聞)
一波三折,明明是為救突發疾病嬰兒就醫而連闖3個紅燈,卻因為當事人拒絕作證而差點導致網約車司機艾先生面臨重新考取駕照的境地,慶幸的是,在當地交警的積極取證下,還了艾師傅清白,更證明了艾先生做好事的行為。
盡管事情結果向好,但總令人心中不快,更多的人將鄙視的目光投向了艾先生出手相幫的那一家人身上。盡管交管部門有著人性化的舉措,對于做好事闖紅燈的司機免于被處罰,但受人恩惠卻不愿反過來為“恩人”作證,顯然是對人們內內存有的愛心與善意的一種褻瀆與傷害。
雖然我們不知道患者家屬出于什么樣的心態不站出來為好人艾先生作證,但相信,面對輿論的拷問和社會公眾的質疑,他們內心同樣會受到煎熬。作證與不作證盡管屬于個人意愿,也沒有法律明文強制規定,但作為一個社會人來說,特別是受到過旁人恩惠,應當有義務和責任讓好人有好報,這是為人的基本倫理道德。只有當我們的社會每個成員以自己的付出來為他人為社會奉獻后,社會又在他們遇到困難時予以反哺,如此才利于正能量在全社會中不斷傳遞和循環。
而對于網約車艾先生來說,即便不是出于“的哥”的身份,即使是路旁遇見患者之難,相信他也會及時伸出援手,因為在他內心有著與人一樣的美好,幫人就是幫已,人與人之間之所以能和諧相處,社會之所以會如此美好,正是因為人內心存有的美好,對社會正義充滿了信任和信心。
我們不要過多地站在道德的高地責怪不站出來作證的患者家屬,更不要使用網絡暴力讓美好的事情走向另一個極端。希望更多的人從這件事中認知到,為好人作證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當好人做了好事沒有得到好報,甚至還吃了“冤枉賬”而百口難辯時,我們的有關部門尤其是現場的普通群眾,就應該站出來為他們“作個證”,為他們好好地撐撐腰、揚揚名。只有這樣,社會大風氣才會真正好起來,為好人作證才不會陷入讓好人難受、糾結的境地。
因此,在這件典型的案例中,我們要為當地交警主動介入調查還原真相的做法點贊,不僅還了好人艾先生清白,還了社會一個公正,還給了好人一個公道,是為好人們做了一件大好事。只有將為好人作證視為全社會應有的責任,才不會讓好人流汗、流淚又流血,才會有更多的人相信公正、公道自在人間,而“恩將仇報”者也會越來越少,從而激勵更多的人加入到好人這個隊伍中。(莆田文明網 謝曉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