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配送騎手郭某在交通違法不到24小時內就被交警上門通報,同日,福州市委文明辦對近期文明交通工作落實不到位的41家文明單位(校園)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并且規定從本月起,針對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市委文明辦聯合交警部門啟動上門通報程序,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處罰后,“入家門、入單位、入企業”進行通報、勸誡要求違法行為人簽訂《文明出行承諾書》,并加強對違法行為人的教育管理。福州市委文明辦的一系列舉措,無不體現著對文明交通的進一步重視。
城市交通是展現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因此也是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文明交通的口號已經提倡了很多年,但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依舊層出不窮,車輛隨意停放;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還有行人不走人行道、任意跨越護欄等行為屢見不鮮。到底是因為政府的宣傳力度不夠大?還是市民意識不夠高?又或者是對違反行為的懲罰力度不夠大呢?
我認為,主要問題還是因為懲罰力度不夠大,市民違規成本低,從而導致市民對交通文明的意識不高。因為懲罰力度較低,所以大部分市民都對交通規則抱有不痛不癢,無所謂的態度。其實通過這些年對文明交通的大力宣傳,安排交通勸導員的志愿服務活動和嚴格的交通執法,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已經成為絕大多數機動車駕駛者的共識并得到了較好的執行。但由于對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的忽視,加之許多人存在僥幸心理、對生命安全的認識不夠,于是許多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在出行中隨意違法。
這次福州市委文明辦發布的舉措,加強了對市民規范出行的管理教育,相信對全體市民也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文明城市的創建,城市交通的順暢和安全,離不開全體市民的支持和努力。作為城市的一份子,我們應該主動提高自己的文明出行意識,尤其是單位干部職工,一定要以身作則,充分發揮領先示范作用,成為文明交通踐行者,努力營造一個文明交通人人參與、人人共享的社會氛圍,讓文明交通理念真正“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讓我們用自己的行動共同奏響交通和諧新篇章。 (長樂區委文明辦 鄭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