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爆料稱,10月17日,在高鐵上一女子因座位靠窗,需要進去,但卻被一位男子的行李和餐桌擋住了去路。在該女子的要求其讓行時,遭到該男子的斷然拒絕。該男子還甩出一句:“我有義務嗎?”。就此行為,10月19日,12306熱線工作人員回應,過道是公共區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男子沒權力阻止內側乘客進出。這就是說,男子卻有“義務”為其讓行。(10月19日,南國早報)
近年來,在火車上、高鐵上、飛機上等公共交通工具都出現過“霸座”的不文明行為。該事件中,男子的行為也就是一種變相的“霸座”。這樣的不文明行為不斷出現,折射出公德意識的嚴重缺乏。更為令人擔憂的是,很多人的不文明行為自己卻認為“不礙事”,自己沒有“義務”為他人“行方便”。然而,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指出,公共區域雖然任何人都可以占用,但卻要以不妨礙其他人為前提。也就是,如果妨礙了其他人,那就“不可以”。這也體現出部分公民對法律的“無知”,過于自我的“任性”。
文明出行,是社會文明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尤其對于人員流動更為頻繁,交通更為便捷的新時代,出行成為了很多人都不可缺少的工作、生活內容。而越來越多不文明出行的行為,給很多人出行真正“添堵”,也更加說明,遏制不文明行為,倡導文明出行,是時代之需,義不容辭。
加強宣傳,讓更多市民接受文明“洗禮”。文明,更多是精神層面,需要在思想上進行宣傳教育。多年的精神文明建設雖然讓很多市民的文明素養有明顯提升,但是,在等待交通工具或者緊急“趕時間”的過程中,不文明的行為卻不斷出現。部分人只顧自己“舒服”,不顧他人的做法,看似沒有不文明的“惡語相向”,但是也是自私的行為。由此可見,文明的宣傳教育,不僅是要加強思想上的引導,讓市民樹立良好的公德意識,更重要的是進行有關民法典等法律的普及,讓很多市民懂得文明出行是有義務和責任的。
加強監管,對不文明敢于“亮劍”。近年來,發現很多類似的“霸座”行為,其很多實施不文明的當事人并非是“初犯”,往往是之前如此行為“屢試不爽”,可以“逍遙法外”。這就導致這部分人誤以為可以肆無忌憚。即使部分人被發現被制止,也就是被批評教育。但是,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實施以來,不文明行為逐漸都會受到法律的約束和管制。近年來,很多地區的“霸座”行為,最終都受到公安機關給予拘留、行政處罰等處理,甚至還有部分上了征信“黑名單”。這就是對不文明行為的“亮劍”。未來,要想能夠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確保大家能夠實現文明暢行,就必須要在監管上加大力度,更要敢于在不文明的“亮劍”方面“做文章”。
“文明出行靠大家”。實現文明、愉快地暢行,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才能維護良好的出行氛圍。文明出行“義不容辭”,人人有責。只有大家都成為文明出行的有力捍衛者,才讓社會更和諧、更團結。(莆田文明網 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