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前,機動車主動停下,禮讓行人;身穿紅馬甲的志愿者隨處可見,或文明勸導,或熱情指路;大街上、小巷里,一塊塊公益廣告牌傳遞著和諧正能量……盛夏時節,在廣西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玉林等市,從目之所及到身之所感,文明新風撲面而來。(9月2日《廣西日報》)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曾經這樣描述城市的功能:人們為了活著,聚集于城市;為了活得更好,而居留于城市。這些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創建文明城市工作。早在1996年,中央就作出《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全面部署開展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為代表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20多年來,隨著創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開展,涌現出一批創建工作先進典型,評選出一批全國文明城市。
今年是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評選年。當前有不少城市為了獲得或保住“全國文明城市”這塊“金字招牌”,城市管理者想了不少點子,下了不少功夫,也出臺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完善了一些事關百姓利益的基礎設施,提升了城市“顏值”。在看到文明創建取得成效的同時,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城市在建設和發展中還存在一些短板。比如,有的城市規劃先天不足,基礎設施欠賬較多,人為割斷歷史文脈,城市風貌缺乏品位特色;有的城市管理不到位,環境臟亂差,空氣污染、交通擁堵、出行難、停車難、人員無序流動等“城市病”突出;有的城市市民文明素質有待提升,亂闖紅燈、亂扔垃圾、排隊加塞、損壞公物等不文明行為比較普遍;有的城市治安問題還比較突出,等等這些現象既影響文明城市評選,也影響市民宜居。
莎士比亞也說過“城市即人”。也就是說,城市的核心是人。國家開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其實質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改善居住環境、提升群眾幸福指數、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增強城市競爭力。因此,創建文明城市必須解決好為誰創建、依靠誰創建和怎么創建三大問題。這就需要我們在文明創建中以人民滿意為標準,把利民、惠民、便民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
如果一個文明城市不適宜居住,就談不上增強群眾獲得感,也談不上讓人民滿意。而宜居城市不僅要有良好的教育環境、便利的交通和優美的風光等“硬環境”,還要有人與人之間和諧共處的“軟環境”。正如德國法蘭克福前市長羅特女士所說:在德國,市長并不是不想把城市建設成世界大都市,但這必須遵循“人文生態法則”,即這種發展應該有利于居民生活,不能因為城市發展而犧牲城市的“宜居”標準。這也意味著,能稱得上是宜居的城市,應該包括經濟持續繁榮、社會和諧穩定、文化豐富厚重、生活舒適便捷、景觀優美怡人、公共秩序安全這六個方面的內涵。
文明在于一言一行,創建貴在一點一滴。期待各地的城市管理者能以“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評選”為契機,一方面要改變以往運動式的文明創建方式,形成制度化、常態化、精細化的文明創建新模式。另一方面要創新中國城市建設新理念,不必把城市定位在國際化大都市的目標上,應在強化城市基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實現城市發展上下功夫,多在城市環境上動腦筋,多在城市宜居上想點子,多在城市特色做文章,多在讓人民滿意上做功課,不斷增強城市的文化內涵和吸附力。讓廣大市民感覺到住這里工作生活更方便,住在這里更安全舒暢、住在這里更幸福美滿。別讓我們所居住的城市成了一個宜看不宜居的花瓶。(南平市委文明辦 劉純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