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包括赤膊光膀、脫鞋晾腳、隨意暴露等帶有夏季性特征的不文明行為說“不”。近日,山東濟南開展不文明行為夏季集中整治的消息引發關注。昨日,濟南市文明辦相關負責人回應表示,城市文明和每個人息息相關,少數不文明行為會影響城市的整體形象,整治活動希望能夠提升整體的市民素質。(7月3日《北京青年報》)
赤膊光膀成為不文明行為整治內容,有人說這是政府手伸得太長,多管閑事。天氣太熱,誰都有赤膊光膀的權利,政府難道還不許我清涼清涼?
炎炎夏日,光膀乘涼確實是每個人的權力,但你的“光膀權利”在自己的家里,不在公共場所。在過去,我們一般都認為公共場所赤膊光膀有失大雅,但在現代社會,這種行為會一定程度影響城市整體形象,很不文明。從個人角度到社會角度的理解升級,凸顯了文明治理已經深入到了社會生活的每一個細節。
地鐵、公交、圖書館、餐廳、會議室等公共場所,時不時總會有幾個赤膊光膀、脫鞋晾腳的身影闖入視線,大煞風景,也令人不快。“熱啊,不光膀怎么行?”看似有理,實則是把自己私密場所的不良行為帶到了公共場所。家有妻女,尚需注意舉止文雅,何況是眾目睽睽的公共場所?
每年都有“膀爺”被趕下公交、地鐵的事件發生,實際上這是有法律和規章依據的。如《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則》第四條明確指出:赤膊者、醉酒者、無人監護的精神病患者及無成年人帶領的學齡前兒童,不準乘坐車、船。赤膊光膀者被圖書館、博物館、會議室、公園等場所拒絕,早已成為人人皆知的常識。
人們習慣將公共場所赤膊光膀的人稱為“膀爺”,這一名稱飽含戲謔和諷刺意味。公共場所赤膊光膀事關個人文明素養,也關乎城市文明形象。不做文明社會的“膀爺”,也應該成為一種文明共識和文明信念。(安溪縣文明辦 范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