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南寧飛往黑龍江哈爾濱的某趟航班上,有兩個大媽光腳放到小桌板上。前排乘客提出異議,空姐提出給她們換座位,大媽以跳芭蕾舞腳受傷為由拒絕,還指責前排乘客“太沒同情心了”。(11月5日《光明日報》)
航班上把腳放在小飯桌上,無論是什么樣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也不是一個文明乘客應有的水準。腳受傷,可以有很多種安置的方式,假如情況特殊,空乘會做出妥善安置,畢竟飯桌不是醫療器具,更是療傷的地方。作為航班上公共用餐的地方,乘客將腳擱置,實在沒有任何理由為這樣的不講文明墊腳。
在公共場合,有人總是覺得自己不能吃虧,對于自己的權益寸土必爭,卻忽略了堅守規則必須從自我做起。面對將腳擱置在飯桌上其他乘客的不滿,還振振有詞地指責前排乘客“太沒同情心了”。筆者真想問問這兩位乘客,究竟是人家沒有同情心,還是你們自己沒有“公德心”?被跳舞扭傷的是腳,而非自己的大腦!
文明意識不是拿著電筒光照著別人,而是要從自我做起的行動。腳即便是跳芭蕾舞傷了,這并不是不守文明的理由。公共場合,每個人只有拿著電筒多照照自身,才會從文明的這面鏡子中照出自己的不足,明白道德失范的原因,從而對照規范,逐步逼出自身的短視和自私,讓大局觀念、公德意識重新回到心間。
站有站相、坐有坐相。這是老祖宗為我們開出的禮儀標準。飯桌是吃飯的地方,將腳擱置在飯桌上尤其是公共場合,是不雅的行為。對于這樣的丑陋,千萬不能等到人家指出了還振振有詞,否則,文明意識、公共意識,在這些人心中究竟成了什么?是鏡中花,還是水中月?公德意識不想成為易碎品,需要大眾用文明的行動去捍衛。這樣,無論在什么樣的場合,都會用文明人的標準去要求自我,維護公共場合的各項秩序。
對于一些不文明的人和事情,不應該只是少部分人的譴責,而應該是集體共同反思的問題。如何加強對規則的尊重與敬畏,增強對文明的認同與遵循?這些問題如果不好好考慮清楚,那么,各種不文明的現象還會以各種不同的形式上演。只有將“飛機桌板上曬腳”這種陋習成為一種大眾都該認清的失范,今后當它再以其他面目出現的時候,才有人及時、有力的規勸與制止。
樹立文明意識、規則意識,不是一件小事。它深刻地提醒每個人,只有不斷在公德意識、文明意識上多多努力,那么社會文明、公民道德素養,才會實打實地落小落細。(晉安區文明辦 胡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