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堅持制度護航
打響一場生態保衛戰
向來以溫馨包容著稱的廈門,以“鐵腕”政策打響了一場生態保衛戰,朝著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不斷前行。
建設生態文明是一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革命性變革。實現這樣的根本性變革,必須依靠制度和法治。
向來以溫馨包容著稱的廈門,以“鐵腕”政策打響了一場生態保衛戰,朝著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不斷前行。
運用立法手段,保護資源。《廈門經濟特區生態文明建設條例》是全國副省級城市中首部生態文明建設地方法規。《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是全國第一部全流程管控的人大立法。《廈門經濟特區水資源保護條例》是全國第二部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地方法規。《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規定》……在廈門,30余部與生態環境建設和資源保護有關的法規規章落地生根,環境監管從末端管理真正走到了前端決策。
“誰污染,誰買單!” 2018年3月27日,廈門同安區法院向“汀溪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交通事故導致水污染事故索賠案”雙方當事人送達民事調解書,賠償責任人同日支付了全額賠償款75萬元。至此,全省第一例以政府為原告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正式結案。
這是廈門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保護青山綠水的縮影。2018年,廈門成立生態環境審判庭,六區涉生態案件統一管轄,更嚴司法筑牢了綠色生態司法屏障,有效提升了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廈門從來不把GDP作為經濟發展的唯一考核指標,而是把經濟社會發展、物質文化建設、環境生態保護納入全市經濟發展的規劃,把發展過程中的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廈門在全國率先推行各區黨政領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率先全省制定實施《廈門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試行)》,除考核各區黨委和政府外,還進一步延伸到市直部委辦局、省部屬駐廈單位和與生態文明相關的市屬國有企業,同時在指標設計上,新增設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濕地保護率、生態環境質量等10項指標,體現廈門考核特色。通過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廈門樹立了鮮明導向,嚴明“不以破壞環境換取經濟發展”的經濟社會發展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