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規(guī)范】
十項不文明行為被禁止
逃票這類的違法行為,肯定要禁,至于車廂內飲食這類不文明行為,要不要寫進法規(guī)強制規(guī)范?草案在起草過程中,征求了專家學者、有關部門及大量市民意見,大家的態(tài)度較一致——高素質高顏值的廈門,理應有更高的文明標準和自律要求。
一位專家說,“作為全國文明城市,廈門市民的文明素養(yǎng)是比較高的,但城市文明進程從不止步,文明習慣仍需不斷提升和養(yǎng)成。”在一位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看來,文明城市最重要的態(tài)度就是“聞過則喜”,直面新問題,不斷提高市民文明素養(yǎng)、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于是,草案中列出了十項影響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禁止行為,也就是被俗稱為不文明的行為。比如,不能在車站付費區(qū)、列車內進食(嬰幼兒、病人飲食除外);不能在車站、列車內起哄、躺臥、踩踏座椅、追逐打鬧、大聲喧嘩、乞討、賣藝等;不能在車站、列車內吸煙,點燃明火,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
草案規(guī)定,如有違反上述十項禁止行為之一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逃票會被納入信用信息系統(tǒng)
對乘客而言,還有更多的行為規(guī)范,比如,肯定不能逃票。草案對逃票的處罰金額進行了明確,如使用偽造、變造車票、優(yōu)惠乘車證件或冒用他人優(yōu)惠乘車證件乘車,按最高單程票價五倍收票款,同時納入信用信息系統(tǒng)。也就是說,你個人的信用檔案里,會記下這筆賬。
乘客進站,應當接受安全檢查。不接受安全檢查的,安檢人員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拒不接受安檢并強行進站或擾亂秩序的,安檢人員應及時勸阻、制止,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草案也規(guī)定了禁止攜帶進站的物品,更具體的清單,由有關部門制定后公布。
要注意了,草案規(guī)定,喝醉酒的人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要由其監(jiān)護人或其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陪同乘車,否則,不可以單獨進站乘車。至于在車站、列車等設施內拍影視作品、廣告、婚紗照,必須經(jīng)軌道交通經(jīng)營單位同意,若擅自進入拍攝,拒不改正的,處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