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溪街道下寮村黨支部書記黃漢斌向記者介紹巷長職責。闕小琴攝
落實機制 構建新格局
街道是文明城市建設的主體,在文明城市建設中起著關鍵性作用。如何才能發揮街道的主體作用?《意見》提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以街道黨政領導為“街長”和以社區(村)主干為“巷長”的長效管理機制,具體抓好轄區內文明城市建設常態長效管理工作。同時,由市、區財政每年核撥給中心城區7個街道一定的文明城市建設工作經費。
《意見》出臺一個月之后,曹溪街道隨即制定出臺了“街長”“巷長”制的實施方案。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擔任“第一總街長”、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總街長”,統籌協調曹溪轄區內文明城市建設常態管理工作。同時,該街道在1月1日實現了28個街巷公示牌“落地”,街長巷長隨之實現了“全覆蓋”,并開始運行。
1月26日,記者在后張路看到了曹溪街道的“巷長”公示牌,上面不僅注明了巷道名稱、起點、終點,還明確了巷長職責,并標注出總巷長及社區巷長黃漢斌的姓名和手機號碼。“這項機制落實之后,可以做到問題有人發現,有人處理,有人反饋,有人跟蹤。”黃漢斌說,公示牌“落地”之后,接到了好幾個市民反映問題的電話。
在石粉村,街道黨工委書記、第一總街長林峰正和一群干部忙著協調處理流動攤販安置問題。原來在蓮莊路和下盂路交叉口附近,經常會聚集前來賣菜的居民。“繼續這樣賣菜影響市容市貌,強制不讓賣也不合情理,我們打算建一個臨時疏導點,解決好這個問題。”林峰說。
按照《意見》要求,龍巖市還將通過制定實施《龍巖中心城區“街長制”考評獎懲辦法》,對中心城區7個街道“街長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