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介紹檢愛驛站
三、綜合施策,立體幫教顯效果
一是當好“臨時家長”。主要是在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及庭審階段,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無法到場情況下,指派青少年司法社工以合適成年人身份到場參與刑事訴訟活動,幫助未成年人消除緊張情緒,確保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同時,與合適成年人簽訂《聘任協議》和《保密協議》,在實踐中嚴格遵照執行。共組織合適成年人到場200余人次,較好地發揮了監督作用。二是當好“社會調查員”。對本市戶籍的涉罪未成年人,向鯤鵬中心發出《社會調查委托函》,委托社工通過走訪家庭、學校、社區等方式,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身心狀況、家庭環境、成長軌跡、監管條件等,找出犯罪原因,出具書面調查報告,為后續開展針對性幫教提供參考。共開展社會調查107次,走訪家庭70個。三是當好“心靈撫慰師”。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見證人進行攝入性會談,配合人格分析、焦慮量表、壓力量表、網癮量表等分類測評,深入挖掘犯罪誘因,助其緩解心理壓力。幫教到期后,再次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再犯罪風險評估,鞏固幫教效果。已累計配合開展心理疏導400余人次。四是當好“檔案管理員”。實行一人一檔,根據每個幫教對象身心特點,因人施教。幫教全程進行一對一跟蹤,由社工通過上門、電話、微信等方式定期回訪,如實記錄每次幫教活動情況,并對此類檔案嚴格分區歸類管理,及時分析總結,努力使涉罪未成年人無痕回歸社會。五是當好“熱心牽頭人”。逐步拓展社會化幫教網絡,最大限度吸收其他社會力量,形成“檢察官+青少年司法社工+企業、學校等”參與的“1+1+N”幫教模式,以“檢愛驛站”為支點,建立了企業愛心幫教、檢校共建、親子普法、警示教育等四個基地,統籌開展多形式幫教活動57場,推動社會廣泛參與的未成年人綜合保護體系取得階段性成效。(臺江區檢察院供稿,臺江區委文明辦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