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警夜查7天 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超過百起
福州新聞網7月28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林春長 陳暖 通訊員 榕交警)根據公安部和省交警總隊部署,福州交警支隊在全市范圍開展大夜查行動,嚴查酒后駕車、濫用遠光燈、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7月20日至26日,全市大夜查行動中,福州交警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超過百起。
前天晚上,福州交警支隊上街高新區大隊來到旗山大道福州客運西站附近路段,當晚查處1起酒駕、5起以上貨車闖禁行交通違法。
前天晚上夜查行動以整治涉酒駕駛、重中型車輛闖禁行等交通違法為主。21時,民警剛設置好反光錘不久,一輛外地牌照車輛就被攔下,該車駕駛員酒精吹氣測試指標為50mg/ 100ml,屬飲酒后駕駛。將近22時,車牌號為閩A63239的攪拌車闖禁行被攔下。民警在檢查中還發現,攪拌車的前端車牌處,僅在上沿安裝兩個螺絲。民警表示:“以螺絲代替規定固封裝置,屬未按規定安裝車牌。”該名司機被扣12分,駕駛證由B2降級為C1。
交警表示,旗山大道福州客運西站路段每天6:00~22:00為重中型車輛限行區,無通行證的重中型車輛不得駛入。交警提示,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車牌固封不等同于普通螺絲,車主需到檢測站安裝固封,切勿自行以螺絲代替,自行鎖螺絲屬于不按規定安裝號牌。
前晚至昨日凌晨,臺江區交警和晉安區交警同時開展夜查行動,查處多起涉酒駕駛違法行為。
據了解,夏季是酒駕高發期,當前福州交警常態化嚴管查處涉酒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賓館、飯店、歌廳、酒吧、餐飲大排檔等周邊道路,事故易發、多發點段,以及城郊結合部等區域,各區交警調集警力增加查處行動頻次,保持嚴查嚴處的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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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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