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機動車在城市道路行駛,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道,應當停車避讓。可以說,不論從法定規則的角度,還是從文明常識的角度,“車讓人”都應成每位駕駛者的行為自覺。同時,我們欣喜地看到,近年來,各級各地通過宣傳倡議、志愿行動、陽光執法等多種形式,積極引導、規范城市交通文明行為,一些不文明駕駛現象正在悄然發生改變。可以肯定,隨著“車讓人”現象逐漸普及,城市文明更具豐富的精神內涵。
“車讓人”讓城市更文明、更有序。文明友好、禮貌謙讓,是流傳千古的優秀民族傳統文化,我們做人、做事都應以此為遵循。而“車讓人”這一自然行為,本身也體現了駕駛者的謙遜品德,引導、鼓勵人們自覺恪守交通文明,這也是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助推精神文明建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有人做過試驗,主動停車禮讓行人,其實并不耽誤時間,也不會阻礙交通,那么,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沒有任何理由拒絕遵守交通文明。然而,做交通文明的守護者,則需要我們多一點耐心,少一點急躁,多一點寬容,少一點苛求。正是因為我們的一次次禮讓,不但維護了正常公共秩序,還讓城市文明大放光彩。
“車讓人”讓城市更有內涵、更有氣質。我們客觀評價一個人,外表往往只是第一感應,真正打動我們的或許是內在氣質。同樣道理,評價一個城市好不好、是否宜居,當然不僅僅停留于表面的繁華,關鍵在于展示內涵與氣質之美。因為,人們對幸福的獲得感,都是從日常生活體驗中來,除開擁有安全、敞亮、舒適、優雅的生活環境之外,還需要一種人文和諧的美好氛圍來保障。從這個意義講,“車讓人”讓出的是文明之道、禮儀之道、和諧之道,展示了人們的美好心靈,創造了和諧的人文環境,對一個城市而言,這不正是“腹有詩書氣自華”么?
“車讓人”讓城市更有安全感、更有人情味。當“車讓人”成為一種習慣,人們從中感受到的,不僅是多了一份安全感,還能體味其中的愛與包容。簡單來說,“車讓人”本身就是一個力所能及的小動作,只要我們愿意去做,是很容易做到的。但往深處理解,“車讓人”又是對生命的敬重,更是對自己、對他人負責任的表現,從這個自然行為中透出濃濃的人情味。可以想見,來車主動停讓行人,行人留下感激的微笑,情感交流之中、頻頻互動之中,帶著多少包容與理解,這實際就是文明獻給文明的回報,如此美好的畫面,足以溫暖整個城市。
“車讓人”既是一條道德底線,又是一條行為準則,更彰顯一個城市的文明底色。當“車讓人”現象成為新常態、新時尚,必將點亮城市文明之光,也會深刻影響城市的文化內核,全面提升文明城市的質量和品位。愿我們為此共同努力,細心培育、呵護好這道美麗的風景。(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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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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