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第46個世界環境日,習近平總書記說過,“不能吃祖宗飯、斷子孫路,用破壞性方式搞發展”;“絕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一時發展”。可見,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沖突時,要“算大賬、算長遠賬、算整體賬、算綜合賬”,綠水青山不能“讓步”經濟利益。
勿讓綠水青山“讓步”經濟利益,就必須對頂風作案者出“重拳出擊”。要知道,在環保高壓態勢之下,尚且有企業敢于頂風作案。近日,河北廣宗合義渠河水一夜之間變藍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經初步判定,河道內河水變藍為企業偷排污水所致。督查中,暴露出一系列環境保護問題,治污高成本下,是企業頂風非法排污、暴力抗法;當治污設施淪為應付檢查的擺設,未經處理的污染物直接排放,才是企業運作真正的“常態”。要知道,要有多少次的非法排污,才能使得流水亦難以化污,浸染成墨……這間接反映出環保“重拳”力度不足,壓力傳導不給力,環境執法人員需要進一步重視和解決。倘若“重拳”收回,“高壓”不再,“幾度夕陽紅,卻不見青山”只是時間問題。
勿讓綠水青山“讓步”經濟利益,就必須出臺具體的法律法規加以“保駕護航”。那么,首先有個考問,急需國人自我解答,那便是在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當前,環保瓶頸與經濟發展到底是相互制約?還是相互促進的關系?當面對一部分人的搖擺不定,我們又該拿什么回答,我想,只有也必須是它:法律。俗語有云:無規矩,不成方圓。顯然,面對某些人蓄意以破壞綠水青山為代價,謀一己之力的當下,我們亟需與時俱進,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的法律法規,以指引、規制、懲戒。我們必須用法律這把鋼尺,衡量正邪、對錯、是非。其實,大部分人還是深以為然:環保與經濟,并非短兵相接,水火不容的矛盾關系。倘若,非說環保制約了經濟,那也只能是一時的阻礙,但長遠看,卻是為了持續的發展。然而,經濟破壞環境卻是生生世世的影響。中國需要的是長久的發展,是國人共同生存利益的考量,是民族未來不滅的希望,而不是暫時的進步、個人的短利、民族的災難!所以,正因如此,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印發、新《環境保護法》施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出臺……在習近平總書記的帶領下,我們看到了一艘國字號的“綠色軍艦”正在遠航,駛向更為開闊的希望海域。
勿讓綠水青山“讓步”經濟利益,就必須轉變教育觀念,強化環保意識。還記得否,2002年,云南南盤江水污染事件,云南省南盤江柴石灘以上河段突發嚴重水污染事件,造成上百噸魚類死亡,下游柴石灘水庫3億多立方米水體受污染。還記得否,2004年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一家化肥廠將大量高濃度氨氮廢水排入沱江支流毗河,導致沱江江水變黃變臭,氨氮超標竟達50倍之多。污染發生后,50萬公斤網箱魚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左右。如此種種,我們看到的是中國企業家面對巨大經濟誘惑背后的信仰迷失……追根究底,還是中國老百姓固有的傳統思想在作祟,認為生態環境保護,可以大而化之地等同于思想建設,因而常常止步于口號的熱熱鬧鬧,流于形式上的“花拳繡腿”。這便導致人們環保意識的薄弱,面對誘惑,難以認清主次。因而,環保意識的灌輸,還應該從娃娃抓起,轉變喊口號式的教育觀念,深播環保意識之種,讓綠色生活生產的意識厚植、發芽、成長、長存。
綠水青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態環境,才能留住青山綠水、持續深挖發展之路的寶礦,勿讓綠水青山“讓步”經濟利益!(鼓樓區委文明辦報送 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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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