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闖紅燈分管領導被約談 文明單位稱號或撤銷
福州新聞網5月4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李志波)昨日上午,市委文明辦對發生員工闖紅燈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部分文明單位領導進行約談。
首批被約談的文明單位包括福州第四十中學、福州市第二醫院、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鼓樓區地稅局、鼓樓區司法局等。
被約談的文明單位不同程度存在員工駕駛機動車闖紅燈、駕駛電動車闖入機動車道、駕駛電動車逆行、行路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市委文明辦責成被約談的文明單位要在單位職工大會上對分管領導和交通違法個人進行通報批評,交通違法個人作出深刻檢查。同時,要扣發交通違法個人的文明單位獎金,加強員工交通行為管理,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市委文明辦。
根據市委、市政府《福州市緩解城區交通擁堵行動總體方案》和福州市文明委《福州市省、市級文明單位創建活動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市委文明辦將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交通違法情況,特別是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創建文明單位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文明單位參評對象采取約談、通報批評、扣分等措施。
如文明單位存在“單位所屬車輛年內發生2起(含)以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或一個季度內發生5起(含)以上城市道路機動車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的”,省級的建議省委文明辦撤銷榮譽稱號或取消參評資格,市級的報請市文明委撤銷榮譽稱號或取消參評資格。
市委文明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緩解城區交通擁堵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攻堅2017”行動的重要內容,是全國文明城市測評的重要指標,是市民極為關注的社會焦點。文明單位是各級單位中的先進代表,要在緩解城區交通擁堵工作中發揮示范帶頭作用,要加強單位職工文明交通宣傳教育工作,增強文明交通意識,自覺踐行文明交通行為,樹立文明單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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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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