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網站18日消息,《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指出,見義勇為人員的醫療費、康復費等因見義勇為引起的合理費用,由加害人、責任人、受益人依法承擔。據介紹,《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反復修改完善,多次征求有關部門、專家學者和地方見義勇為工作部門的意見最終形成,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新華社)
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就有著見義勇為的優良傳統,然而在當下,盡管見義勇為的英雄仍層出不窮,但因見義勇為造成自身困境或造成他人損傷,導致見義者流血又流淚的現象也時有發生。這份征求意見稿一經公布便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就在于它戳中了時下見義勇為面臨的諸多問題所在,把見義勇為現實存在的問題短板補齊,才能從根本上為見義者撐起一把“保護傘”,讓他們放手勇為。
補齊見義短板,讓見義者后顧無憂。見義,現實生活中,很多情況下勇為者出手存在著相當程度的危險性,在過去,局限于明細的責任劃分,見義勇為者因施救造成自身損傷,最終醫藥費用無所著落的現象不在少數。從見義勇為者自身來說,施救時多數只考慮到讓他人生命或財產脫離危險,然而事情發生后的遭遇,往往在社會旁觀者中形成不良影響,再次面對危險時往往頓步不前。這次征求意見稿明確,見義勇為人員的醫療費、康復費等因見義勇為引起的合理費用,由加害人、責任人、受益人依法承擔。把這一短板補齊,也就讓社會看到了,勇為有保障,見義無所懼。
補齊社會短板,讓見義勇為成為社會風尚。崇德向善,無論是輿論宣傳還是現實生活,我們都需要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從而讓我們每一個人面對他人生命或財產遭遇危險時,敢于立即出手施救。對于見義勇為者來說,我們不僅僅需要精神上的表彰,更需要在生產生活的其他環節給予特殊關照,樹立標桿,以榜樣力量示范引導更多人。征求意見稿從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子女就學、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等方面,都有詳細規定,完善了這些過去忽視的環節,從制度層面明確見義勇為權益,將更有利于推動見義勇為成為我們的社會風尚。
勇者無懼、敢于作為,應當獎勵,但更應讓此成為社會“標配”,我們期待出臺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后,面對需見義時,更多心存顧慮者放下忐忑的心,大膽地邁出那勇敢的一步。(張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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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