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仍需“艱苦奮斗精神”
創建文明城市,是民生一項系統性的工程,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綜合體現,衡量區域社會發展綜合實力的體現。但社會文明了,人民幸福了,傳統“艱苦奮斗精神”不能丟,勵志也是文明的內在要求。
艱苦奮斗精神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發展。從一定意義上講,時代性是艱苦奮斗精神的一個基本特征。因此新時期實踐艱苦奮斗精神,就必須要順應時代的發展潮流找準艱苦奮斗精神與時代的融合點。一要矯正思想偏差。包括要自覺破除“時代發展了,社會進步了,艱苦奮斗不合時宜”的“過時論”、“生活條件好了,物質文明水平高了,要不要艱苦奮斗無所謂”的“拋棄論”、“普通群眾已經夠艱苦奮斗的了”的“自我滿足”。二要把握時代賦予艱苦奮斗的新內涵。時代賦予艱苦奮斗的新內涵至少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在思想上要銳意進取;二是在學習上要永不滿足;三是在工作上要不斷創新;四是在生活上要樸實無華。三要樹立與時俱進的思想觀念,確立與時代發展相適應的觀念群,比如效益觀念、質量觀念、創新觀念和大局觀念、發展觀念等,保持高昂的精神狀態,不斷進取拼搏。四要努力學習黨的先進理論和高科技知識,用新知識武裝頭腦,拓寬視野。 (城廂區委文明辦供稿 謝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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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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