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區開展超標電動車違法行為綜合整治行動

九一街口,交警開出超標電動車禁行告知書。
東南早報訊(記者 傅恒 林書修 王柏峰 吳嘉曉 實習生 李冰冰 蔡雅玲文/圖)7月1日起,超標電動車將不得在泉州中心市區道路上行駛。昨日上午,泉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在泉州中心市區開展超標電動車違法行為綜合整治行動,對駕駛超標電動車上路的市民進行教育勸導,開具警告單,督促其不再駕駛超標電動車在中心市區行駛。
同時,泉州市成立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紀委、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共同參與的“合標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巡察小組”,開展專項巡察行動,確保合標電動自行車市場平穩有序。
路上超標車減少 民警路面勸導
昨日上午,記者在市區九一街口發現,相較于之前,超標車上路的現象有所減少,但仍有不少市民抱著僥幸心理,騎超標車上路,民警對他們開具了警告教育單。
市區豐澤街與田安路交叉路口,一名女士騎著一輛未懸掛車牌的超標電動車駛來,車上還載著兩名小孩和另一名女士,執勤民警立即將其攔下。記者看到,后座的女士兩手還托舉著兩個花籃。騎車的女士告訴記者,她們是開花店的,昨日上午她們趕著去送花籃,小孩沒人照顧,留在店里不放心,就一起載過去了。由于該超標車沒有車牌,民警已將其暫扣。
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名騎超標車的車主,他們給的理由都不一樣,有的說車已買好,放在家中,沒有騎出來;有的說車買好了,但是還沒上牌,不敢上路;更有部分市民表示完全不知道這件事。而不少騎超標車被攔下的市民對先給予警告教育,再進行處罰的方法表示贊同,并表示不會再騎超標電動車出來。

豐澤街,一輛超標電動車上載了4人。
開具警告單540張 查處違法行為72起
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截至昨日下午4時,泉州交警在中心市區共設置16個執勤點,出動警力386人次,對超標電動車開具警告單540張,嚴查電動車不按道行駛、超載、闖紅燈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72起。
據執勤民警介紹,開展整治行動后,路面上的超標電動車已經有所減少。7月1日至15日,公安交警主要是對騎超標電動車上路車主進行勸導教育,開具警告單。但是,對于駕駛電動車上路存在闖紅燈、不按道行駛、逆向行駛等違法問題的車主,會依照法律法規從嚴處理。
交警提醒,7月16日至7月31日,對駕駛超標電動車在中心市區違法上路行駛的將暫扣車輛,并組織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觀看電動車典型事故案例宣傳片等。8月1日起,將溫陵路、刺桐路設為創建交通秩序良好、交通文明程度高的嚴管路,對違規駛入溫陵路、刺桐路的超標電動車,將依法扣留車輛、處200元罰款,如同時還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分別裁決、一并處罰。其他道路視情況逐步推進嚴管措施。

綠牌合標車載著小孩也要注意安全
有銷售點降價促銷 部分銷售點未明碼標價
昨日上午10時許,“合標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巡察小組”對泉州商城廣場的一個“惠民購車”銷售點進行隨機暗訪。記者在現場看到,該銷售點部分品牌商家打出了降價促銷的招牌,降價幅度從300元到500元不等,電動車價格都在3000元以內。
在現場,巡察小組還發現一家電動自行車經銷商未及時帶牌銷售。對此,巡察小組建議商家提前做好驗車工作,將資料準備齊全,提高上牌效率。他們也建議一些不熟悉帶牌銷售手續流程的商家,可以安排人員到交警部門進行學習。
據介紹,巡察小組前天已在鯉城區中山南路開展銷售市場巡察,發現部分商家存在無明碼標價、未對外公示舉報電話、沒有將承諾書和目錄型號上墻等問題,已要求相關商家立即整改。
昨天及前天,巡察小組還對鯉城區、豐澤區部分機關企事業單位進行巡察,要求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督促本單位工作人員不駕駛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不進入機關停放。
據介紹,從6月30日下午開始,巡察小組已正式開展專項巡察,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服務惡劣等行為,堅決查處不法商家背后的“保護傘”、關系網,最大限度地維護市民群眾合法權益。
市民如發現不法商家,可撥打舉報電話:28018122。
提醒:公用自行車和社區巴士也是出行選擇
除了駕駛電動車出門,市民還可選擇哪些方式出行呢?交警建議,市民可騎公用自行車和搭乘社區巴士出行。
據了解,市區43個自行車租賃點的1500輛公共自行車已正式投入使用,1小時內免費。考慮到市民的需求,這些自行車還配置了物籃、隨車鎖等。此外,這些公共自行車都投了人身險和第三責任險。若在路上被剮擦或者不小心碰撞到行人,均可獲得理賠。
另外,市區新增的4條社區巴士線路已于昨日正式運營。相關部門提醒,在站牌設置之前,在主次干道上,乘客可在現有公交站臺上候車,社區巴士逢站必停。而在背街小巷路段,乘客看到社區巴士可招手示意停車,司機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隨時靠邊停車讓乘客上車。
多部門聯合開展巡察暗訪 嚴查電動車商家未明碼標價
泉州晚報訊(記者蘇勇)昨日,記者了解到,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紀委、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共同參與的合標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巡察組對中心市區部分機關單位及電動車商家開展巡察暗訪,督促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要以身作則,不騎超標電動車。
6月30日下午,巡察組組織鯉城區電動自行車綜合整治辦到中山南路開展銷售市場檢查,發現大部分商家存在無明碼標價、無對外公示舉報電話、目錄型號和承諾書等問題,已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送市綜合整治辦。
昨日上午,巡察組來到泉州商城廣場,這里在開展“惠民購車”活動,現場搭起了銷售大棚,近10個品牌的合標電動車入駐展示,每個款式的合標車都明碼標價,商家宣傳單上顯示每輛車有數百元不等的價格下降,并且為“帶牌銷售即買即騎”。
巡察組要求,電動車商家要嚴格執行帶牌銷售,明碼標價,方便市民購車。帶牌銷售商家在辦理牌證時,只能收取13元/輛的牌證費,不得收取代辦費等額外費用(保險費用包含在車輛售價內,不能額外收取)。如果市民發現銷售商家收取額外費用的,可向物價部門和鯉城、豐澤交警大隊舉報。物價部門:12358、鯉城交警大隊:22287662、豐澤交警大隊:22518810。
昨日,交警部門還針對市民關心的幾個問題進行說明:
◆外地購車
網購車在目錄內可辦理登記上牌
交警介紹,在中心市區以外的地方購買的電動自行車車型必須是在《泉州市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內,車型外觀與《目錄》圖片一致,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只要市民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滿足上述條件,就可以到住所地交警大隊電動自行車登記點辦理登記上牌。
◆異地行駛
各縣市區已上牌合標車可在中心市區行駛
交警表示,只要懸掛泉州市各縣、市、區合標電動自行車牌照的,都可以在中心市區道路行駛。對納入其他地市非機動車產品目錄、懸掛其他地市合標電動自行車牌照的電動自行車車型,如未納入《目錄》的,禁止在泉州市轄區道路行駛。
◆辦理過戶
非機動車過戶需申請轉移登記
交警表示,已注冊登記的非機動車需要過戶的,現非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非機動車交付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轉移登記。申請轉移登記的,現非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電動自行車登記申請表》,交驗車輛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1.現非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2.非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3.非機動車行駛證。
◆查詢目錄
如何查詢電動自行車是否在《目錄》內?
1.在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時,轄區交警大隊將在電動自行車行駛證相片右下角打印二維碼,市民群眾可通過掃描二維碼查詢《目錄》及目錄車型圖片。2.直接登錄“泉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www.qz122.gov.cn)”,點擊“電動自行車目錄車型查詢”欄目進行查詢。3.關注“泉州交警微發布”微信公眾號,通過“信息查詢”的“非機動車目錄”欄目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