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無所疑止之,則沒世窮年不能遍也。(《荀子·解蔽篇》)
【譯文】能夠認識事物,是人的本性;可以被認識,是事物的自然之理。以人的認識的本性,去探求可知的事物的道理,如果沒有一定的目標所止,那就會終身辛苦,甚至到死也不能窮盡事物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