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中國誠信建設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利公22日表示,目前我國誠信建設存在“三多三少”,即道理講得多,實際管理的辦法少;單個部門的宏觀粗線條辦法多,相關部門齊聯手操作性強的辦法少;在不誠信者“可承受范圍”的辦法多,能產生“切膚之痛”的辦法少。針對當前誠信建設形勢,他呼吁應該特別重視“誠信管理”,打造失信者懲戒網絡。(5月23日 《瞭望周刊》)
“三多三少”的狀況折射了當前我國“誠信管理”漏洞頗多的尷尬現實,為我國誠信體系建設和“誠信管理”努力的方向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表面上看,“三多三少”反映的是“誠信管理”體系不完善、不平衡,而實際上暴露的則是對“誠信管理”認識的不系統、不全面。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在不系統、不全面認識的指引下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和管理,帶來的結果也不會是一個系統周密的結果,故而在誠信體系建設中“三多三少”的情況也就不足為怪。事實上,“誠信管理”是項系統工程,就其涉及的領域看,涉及經濟、社會、文化、精神文明等多個領域;就其所屬的范疇來看,不僅限于道德范疇,而且也與法治范疇有關;就其適用的人群來看,更包含了社會群體的方方面面。因此,對待“誠信管理”決不能僅從某一個角度或少數幾個角度審視與考量,必須樹立全面、協調的思想,統籌兼顧,抓好建設與管理。具體到落實“誠信管理”的每一項任務目標,尤其需要“嚴”和“實”的態度來對待。
所謂“嚴”,就是落實“誠信管理”任務目標“嚴之又嚴”,既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留下“空白”和“死角”。在落實措施上,必須瞪大眼睛,看緊盯嚴;在落實過程上,要加強監督監管,保證措施嚴格落實。所謂“實”,主要是指措施要實,尤其要避免大而化之、口號性的東西,多些具體可操作性的措施。只有以“嚴”和“實”的態度落實“誠信管理”的各項任務目標,才能讓“誠信管理”的各項成果更加“實”起來。
以“嚴”和“實”的態度對待“誠信管理”,目的是為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再上新臺階。客觀而言,中國誠信建設的總體形勢是健康向上的,尤其是近年來針對“誠信缺失”“道德滑坡”的“病癥”,我國逐步建立了以國家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的多層次制度體系,而各地各部門在推進誠信建設上也初見成效,這些都堪稱“誠信管理”取得的長足進步。不過,我們依然要看到,“誠信缺失”的現實并未徹底扭轉,“誠信管理”仍存較大上升空間。所以,“構建監督網絡,讓失信者無所遁形”、“多部門聯動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加快誠信立法,形成法律約束力”這些 “誠信管理”措施必須以更“嚴”更“實”的態度常抓不懈,以喚起全社會力量,助力誠信、踐行誠信。(桑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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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