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5月13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李暉) 記者昨日獲悉,福州市年內啟動交通違法誠信機制,3月起交通違法者列入誠信黑名單,學生飆車等行為會影響評先評優,未來還將擴大誠信機制范圍,流動人口交通違法可能影響落戶積分、新車登記等。
在今年初召開的市人代會上,左向真代表提出了《關于加強非機動車交通管理的建議》。市公安局在回復左向真代表的建議時介紹,根據國務院印發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和《福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規定,福州市今年啟動福州交通違法誠信機制。
從今年3月起,每月指定專人將非機動車和行人各類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導入“福州市誠信建設信息公布綜合平臺”供市民查詢;
學校將學生交通違法行為列入年度評優評先考核內容,對交通違法比例較高的學校,教育部門將予以問責;
未來對福州市區暫住人口,擬將交通違法行為與落戶積分掛鉤,對當年有交通失信記錄的,在辦理戶口落戶時予以核對扣分,當年度內限制辦理新車注冊登記;
未來擬要求交通失信人員在駕駛人科目一考試前接受5天交通法規安全學習,在預約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時預約期限延長10天,對即將領證的交通失信駕駛人增加2小時的上路協助疏導交通項目。
記者還了解到,左向真代表這份建議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電動自行車方面。目前五城區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將近100萬輛。市公安局表示,為保障非機動車通行路權,在符合設置條件的51條道路上分階段逐步增設機非隔離護欄,并首批在華林路等8條道路試點加大標志牌,增加“非機動車道”文字提示。
據悉,市公安局還積極提請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增設電動自行車違法代碼,對電動車違反信號燈通行、加裝、改裝、拼裝的,處50元罰款,處罰力度有所加大。對無牌超標電動車也加大靜態管控,在主干道、商圈、學校周邊凡發現停放無牌超標電動車,一律采取鎖車或現場搬離、暫扣等強制措施。據統計,去年市區累計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6.4萬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