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2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夏雨晴 陳恭璋 通訊員 劉君華 陳萃) 全民隨手拍,讓交通陋習“無處遁形”!今起至8月底,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聯合海都報,開展為期4個月的“懸賞20萬曬交通陋習”活動。市民只要在我省境內發現交通陋習,均可拍攝后,向當地交警支隊微信平臺投稿。省交警總隊將定期在官方微信以及海峽都市報上刊登、曝光部分市民抓拍的圖像,被采用的市民可獲得50元、100元、200元不同等級的獎勵。
為進一步健全違法舉報平臺,交警部門還公布了“交通違法圖像取證技術規范”,市民拍攝的照片、視頻符合規范要求的,經交警核實后,可作為處罰證據。這意味著每個人手上的攝錄設備,都可能成為流動的“監控探頭”。
抓拍違法“占道”將特別重獎
據介紹,此次活動中,拍攝一般交通陋習照片、視頻,被省交警總隊采用的,予以50元獎勵。
違法“占道”等違法行為,則是此次活動的重點曝光對象。對于抓拍到此類行為的市民,交警部門將給予重獎。其中,抓拍到機動車違法占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嚴重影響非機動車、行人通行的,一經采用,獎勵100元;抓拍到違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以及不按規定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的,一經采用,獎勵200元。
此外,進入“福建交警微發布”微信公眾平臺,參與“你最厭惡的交通陋習”投票。投票活動結束后,交警總隊也將從參與者中隨機抽取200個幸運獎,獎勵50元;若你的選項與最終入選“最厭惡交通陋習”前五的選項一致,還有機會獲得200元獎金。
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在拍攝交通陋習時,自身必須要遵守法規,確保安全,且不得影響車輛正常通行。市民的獎金則將以等額話費形式,充值到獲獎者投稿時提供的手機號碼中。市民可持續曝光各類交通陋習,但同一個人拍攝同類違法行為,不予重復獎勵。
采集標準:照片至少兩張 須有全景照
除了獎勵,市民拍攝的照片可作為違法證據,也是吸引市民參與曝光交通陋習的重點之一。什么樣的照片才能符合要求呢?對此,交警總隊公布了《交通違法圖像取證技術規范》。
首先,在照片取證上,不少于2幅、不同時間拍攝的機動車全景特征圖片;采用圖片加視頻方式取證的,應采集至少1幅機動車全景特征圖片。而全景特征的照片,要包含有機動車前部或后部全貌、號牌、顏色、車型、顯著地理特征等。
機動車全景特征圖片的間隔時間有以下要求:行駛狀態下發生的交通違法,市民拍攝的照片的間隔時間,要能展示違法車輛有明顯的位移;靜止狀態下發生的交通違法,市民拍攝的照片的間隔時間應不少于10秒。
針對較為常見的“機動車違法占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違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兩項違法,取證照片要能清晰辨認的違法車前部、后部全貌的全景特征、交通違法地點、違法時間、違法行為特征、號牌號碼、駕駛室駕駛人特征等信息。
而“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照片要包含能清晰辨認的機動車后部全貌的全景特征、交通違法地點、違法時間、違法行為特征、號牌號碼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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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