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4月15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李瓊 通訊員 榕警 鼓交綜/文 記者陳暖/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市區開展為期3個月的道路交通違法大整治,昨日在華林路五四路口、華屏路口、西賓路口等地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300多起,其中機動車加塞32起,非機動車闖禁行、載人、不按道行駛等100多起,查扣闖禁行無牌無證摩托車11輛。
華林路五四路口
不少車輛加塞
昨日10時許,記者在華林路五四路口看到,幾名交警攜帶執法記錄儀站在路中,觀察車輛是否按道行駛、是否系安全帶。一旦發現車輛有交通違法行為,交警會上前將車輛攔下,并引導至路邊安全地帶接受教育和處罰。同時,執法記錄儀也會記錄下交警執法的全過程。
執法行動剛開始,五四路北往南方向車牌號為閩A919D0的寶馬車進入交警視線,司機在路口直接從右轉車道加塞至直行車道。交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攔下,對司機的加塞行為進行處罰的同時,也對其未張貼年檢合格標志和交強險標志的行為進行了口頭警告。
五四路北往南方向,車牌號為閩D27S30的大眾車也因加塞被交警攔下。交警在核對駕駛證和行駛證時發現,該車已逾期3個月未年檢。隨后,交警暫扣了這輛車。
昨日,閩AH115M、閩A370X9等車輛也因加塞被查處,閩A39B57、閩A006M6、閩AM956C等車輛的司機因未系安全帶被罰款100元。
6種情形屬加塞
采訪時記者發現,五四路上直行車輛很多,有的車為了趕時間,在前方車輛排隊等待時,從左轉彎或右轉彎車道強行插入直行車道。這種加塞行為妨礙了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但司機被交警攔下來后卻一臉茫然,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錯。
據警方介紹,以下6種行為都屬于加塞: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未依次排隊,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影響前方車輛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通過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未依次排隊,在車道的實線分界線隨意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機動車從左轉彎車道直行的;機動車從直行車道駛入左轉彎待轉區的;機動車規避路口直行紅燈,采用右轉彎繞行實現直行的。
對于加塞,警方一般有4種處罰方法:在實線區加塞的,記3分、罰款150元;在虛線處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記2分、罰款150元;機動車通過路口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的,記2分、罰款100元;機動車逆向行駛的,記3分、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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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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