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自2015年8月1日起正式開展文明禮讓斑馬線活動,同年9月起實施處罰,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共查處機動車斑馬線不禮讓行人違法行為8300起左右,其中現場查處1000余起,其余為電子警察抓拍。與此同時,斑馬線秩序明顯好轉,經交警多次綜合測評,禮讓率達70%以上,最高時曾達80%,只是非重點管理的斑馬線禮讓率僅有40%左右。此外,發生在斑馬線上的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事故數量下降了80%,可謂成效顯著(見2016年3月9日《舟山晚報》報道)。
斑馬線秩序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直觀反映。目前,“禮讓斑馬線”在我省多地開展,活動成效也是明顯。但從各地實施情況來看,管得緊的地段守法率高,管得寬的地方守法率低;管得嚴的群體守法率高,管得寬的群體守法率相應要低些,甚至有些過去做好的地方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反彈。因此,“斑馬線前禮讓”的習慣仍需進一步養成,并且由斑馬線擴散到更加廣泛的領域。
有人認為斑馬線秩序是罰出來的。處罰固然起到了不小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擠壓了文明進步的自覺空間,可謂有利有弊。事實上,懲戒可以促進文明,但也并非萬能。假如不文明的心魔沒能去除,哪怕所有十字路口和斑馬線都能秩序井然,種種亂象仍然會在缺乏監控的其他路段以及居民小區暴露出來,這樣的話離汽車文明依然相差甚遠。因此,在文明禮讓活動中,再先進的科技手段也只能起到輔助作用,大家更應做到罰與不罰一個樣,從內心深處遵從規則、向往文明,真正將文明交通習慣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文明禮讓,不只針對機動車,行人同樣要遵守“斑馬線規則”。也就是說,文明禮讓是雙向的,除了駕駛員主動禮讓外,行人在確定車輛讓行后需要及時通過,這樣才能提高道路的通行率。
文明交通“讓”為先,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在文明禮讓斑馬線的活動中,我們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應自覺“做”起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小事做起,多些自律,多些禮讓,使文明禮讓斑馬線活動永遠在路上,讓“禮讓斑馬線”成為浙江文明交通的一道靚麗風景線。 (劉春賢 白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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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