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然的交通秩序、和諧的鄰里關系、干凈清潔的環境、文明禮貌的舉止,這些令人稱贊的公德與秩序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們的背后都離不開嚴格的法規和監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新加坡、韓國、德國與日本的嚴管重罰,或許為我們營造令人稱贊的公德,提供了最有借鑒意義的范例。(人民日報12月10日報道)
提及道德與法律的關系,相信許多人都會情不自禁地聯想起著名學者胡適先生的一句名言,“一個骯臟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一個干凈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談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范,人人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布的骯臟國家”。胡適先生的這一句名言,是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我們不能妄下結論,不過,這一句名言所闡述的法律的重要性,的確值得每一個人尤其是社會管理部門的深思。而《人民日報》赴新加坡、韓國、德國與日本的幾位記者根據各自的親身經歷所采寫的報道,更是讓我們看到了嚴管重罰對提升社會公德所具有的無可比擬的促進作用與保障作用。
這樣的促進作用,首先是體現在讓所有的民眾心存敬畏,進而必須考慮到自己的行為,是不是會對他人構成負面影響;以此為起點,我們也就能夠約束自己的言行舉止。而當所有的人都能夠約束自己的言行舉止時,良好的社會公德,也就具備了廣泛而厚實的社會基礎。這方面,被世界媒體稱為“罰出來的文明”的新加坡,更是一個典型。今年1月,新加坡法院向一名屢教不改的高空拋物者開出史上最大罰單:1.98萬新元(約合9萬元人民幣)罰款,外加5小時社會服務。可想而知的是,面對這樣的天價罰單,即便是日進斗金之富翁,也不敢輕易地高空拋物了。而我們所習以為常的亂扔垃圾行為,在日本,就可能面臨著最多可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000萬日元(約合51.9萬人民幣)的結果。
當然,嚴管重罰,也并不是這些國家在提升社會公德的過程中的唯一選擇,或者說,嚴管重罰,也必須輔以教育與引導。在日本,垃圾分類是幼兒園就要學習的常識,而這樣的常識,竟然形成了長達27頁,其條款多達518項的手冊。韓國在打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時,除了將懲罰力度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在于,他們建設了一套極其完善的交通管控設備系統。而新加坡在實施嚴管重罰之前及其過程中,一直開展著“全民禮貌運動”及“新加坡行善運動”。顯然,“軟硬兼施”,才是我們促進社會公德升華的最強保障。
面對著他人所擁有的令人稱贊的社會公德,我們在羨慕的同時,更應該積極努力。今天,我們再一次打響了“依法治國”的響亮號角,隨著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勝利召開。“依法治國”,以其鮮明的時代特征,第一次鐫刻在黨的中央全會的歷史坐標上。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文明縣城”與“美麗鄉村”的建設活動,必將與依法治國的號角,相互呼應。我們堅信,在不久的將來,“美麗中國”,必定處處洋溢著令人稱贊的社會公德。(特約評論員 周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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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