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電動車加裝手機架 將罰款50元(圖)
警方提醒 遇突發狀況時 手機架或直接傷人
海都記者從警方獲悉,今年1月以來,我省已發生電動車事故1.6萬起,死亡81人,其中不少事故與騎手玩手機有關。
福州警方人士提醒,電動車加裝手機支架,除了會分散騎手注意力外,在遇到突發狀況時,手機支架還可能成為直接傷害騎手的“銳器”。該人士介紹,《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定,禁止擅自安裝、使用妨礙交通安全管理的裝置;《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也規定,已登記的非機動車不得改變車輛外形或已登記的技術數據,違者將罰款50元。
嚴查開車玩手機 六司機昨晚被罰
昨日下午5點開始,鼓樓交警大隊屏山中隊在華林路與五四路交叉口查處開車玩手機,海都記者隨警行動。
5點20分左右,車牌為閩A5Z382的小車由華林路西往東方向駛進路口,等紅燈時,司機埋頭玩手機,綠燈亮起時,該司機還沉浸在手機世界里。隨后,該車被交警攔下,當場開出罰單。而五四路南往北方向,車牌為閩A361S8的司機在等紅燈時打電話,也被交警抓個正著。
6點左右,車牌為閩JE8322的小車司機邊開車邊玩手機,被交警攔下后,司機還試圖狡辯,隨后,交警向其展示了執法記錄儀拍下的畫面,司機才下車接受處罰。
昨晚的執法中,共有6名司機因開車玩手機,被扣2分、罰款50元。車牌分別是:閩A5Z382、閩A361S8、閩A6667A、閩AC6601、閩AFE955、閩JE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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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