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中央文明辦、最高法、教育部、工信部等38個部門聯合簽署了《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并于近日印發實施。
38個部門就市場失信行為的懲戒協作達成一致,涉及的部門之多、內容之廣,在我國市場監管歷史上前所未有。為何要制定并聯合多部門簽署《備忘錄》?《備忘錄》有何特點?明確了哪些懲戒措施?10日,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召開媒體通氣會,國家工商總局企業監督管理局局長馬夫對此進行了解讀。
1+37>38:
協同共治解決監管頑疾
“《備忘錄》的簽署實施,將實現各部門關于失信企業信息數據的共享,讓所有失信信息都歸于企業名下,讓企業切實明白‘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道理。”馬夫指出。
據了解,今年1—9月,我國平均每天新登記企業1.16萬戶;截至九月底,全國實有各類市場主體達7511.3萬戶。市場準入條件的放寬、市場主體的大量增長也對市場監管方式提出新要求。在馬夫看來,《備忘錄》的實施,將實現對失信企業進行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域的信用約束和懲戒,使企業和企業負責人承擔失信的代價。
“以往,如果一家企業嚴重偷稅漏稅被查處,但由于信息沒有實現共享,稅務部門對企業的處理情況工商部門并不知情。現在通過聯合懲戒機制,工商部門就可按嚴重偷漏稅吊銷企業營業執照。”馬夫表示,“《備忘錄》的落實,將過去一個部門長期無法解決的市場頑疾,通過協同監管、社會共治加以解決,達到1+37大于38的效果。”
90項措施:
制假售假將被市場拋棄
《備忘錄》并非我國首次針對違法違規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懲戒,但38個有關部委聯合簽署足見其規模之大、范圍之廣。記者翻看《備忘錄》發現,此次協同監管涉及的領域包括安全生產、旅行社、食品藥品、互聯網上網服務和娛樂場所、演出、出版、電影、建筑、證券期貨等30多個領域,共90項具體懲戒措施。
馬夫介紹說,這90項措施中,既有工商部門對其他部門監管領域內的失信當事人采取市場準入和任職資格限制等懲戒措施,也有工商部門提供失信信息、其他部門依法在本領域內對其經營活動采取的聯合懲戒措施。
此外,《備忘錄》還對聯合懲戒對象進行了明確:違背市場競爭準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存在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假售假、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等違法行為,被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予以公示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對企業嚴重違法行為負有責任的企業法人和自然人股東、其他相關人員。
持續推進:
“黑名單”將成更嚴懲戒
馬夫透露,此前的一系列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對工商部門提供的存在經營異常等違法行為的企業,其他部門在各領域累計給予限制29.67萬戶次,累計限制自然人54.51萬人次。目前全國已有22個省市區建立了部門間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工商部門累計向其他部門提供數據12.62億條,其他部門累計向工商部門提供數據1.61億條,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備忘錄》實施后,信用監管體系如何進一步推進?馬夫表示,工商總局正建立全國統一的經營異常名錄數據庫,實現信息的實時匯總和交換,并按照《備忘錄》的要求將這些信息實時推送給其他部門。此外,還在著手制定《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辦法》,將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實施更嚴格的信用懲戒措施。讓失信企業寸步難行,讓誠信企業闊步前行。(記者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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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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