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4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王永珍 通訊員王瑾 彭滿榮) 在13日召開的第五屆全國道德模范座談會上,62名同志被授予第五屆全國道德模范榮譽稱號。我省的高君芷、黃志麗榜上有名,兩人分別被評為全國助人為樂模范、全國敬業(yè)奉獻模范。
高君芷,女,國家電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管理培訓中心離休干部。95歲的她,二十多年來一直省吃儉用捐資助學救災,累計捐款20余萬元,資助學生300余人。2003年1月,老人將積攢下來用于治病的4萬多元捐給“春蕾計劃”,成為當年福建省“春蕾計劃”收到的最大數額工薪階層捐款。相關部門用這筆愛心款在大田縣太華中心小學辦了一個“春蕾班”,幫助50名四年級貧困女童順利讀完小學。
2012年,高君芷老人因心臟衰竭長期住院,國網福建電力管理培訓中心成立了“高君芷助學基金”和“高君芷助學基金”青年志愿隊,進行愛心接力,至今累計募集善款超過10萬元,先后資助了32名失學兒童和7名貧困大學生。其中,身為基金會名譽理事長的高君芷捐款1.5萬元。
黃志麗,女,漳州市薌城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扎根基層審判一線13年,黃志麗堅持“因案施策”,嚴格依法秉公辦案,先后審結民商事案件5034件,被群眾稱為“知心法官”。她經辦的案件40%七天內審結,調解撤訴率達93%,服判息訴率99%以上,被稱為明斷是非的“快槍手”;平均每天辦結近2件,上訴率不到3‰,是大家公認的“辦案標兵”。
黃志麗還創(chuàng)設了“黃志麗法官工作室”,堅持每周兩次進社區(qū)、下農村,開展巡回辦案、訴前調解、法律咨詢。工作室成立以來,共為群眾答疑解難474次,進社區(qū)、企業(yè)、居民家中開展法律服務134次,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59件次,巡回辦結案件94件,訴前聯(lián)動化解民事糾紛50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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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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