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28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8日消息,中秋、國慶節臨近,福建省紀委采取一系列舉措,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加強執紀監督,著力抓好中秋國慶期間正風肅紀工作,嚴防“四風”問題反彈。
抓警示,傳導壓力
中央紀委嚴肅查處寶鋼集團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兼韶關鋼鐵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趙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之后,福建省委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尤權專門作出指示,要求各位常委結合分管工作,落實好中央紀委的有關精神。省紀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傳達中央紀委有關通報精神,專題研究貫徹落實的具體舉措。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倪岳峰指出,全面從嚴治黨,國有企業不能例外,要加強對省屬國企的監管,嚴肅查處國企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省紀委下發《關于認真傳達貫徹中央紀委有關通報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從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抓住中秋、國慶等重要節點,加大執紀監督和問責曝光力度,進一步把壓力傳導出去、把責任落實下去。
發信號,嚴明紀律
8月28日,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2015年中秋國慶期間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針對福建實際,提出“八不準、八不得”紀律要求。一是不準用公款購送月餅、煙酒、海鮮及其它土特產品等節禮,不得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關系的對象贈送的月餅、煙酒、海鮮及其它土特產品等節禮;二是不準用公款組織中秋“博餅”活動,不得參加下屬單位及其他有利益關系的對象組織的此類活動;三是不準用公款違規定制、購買、贈送節慶紀念品、紀念冊,不得收受下屬單位及其他有利益關系的對象贈送的高檔節慶紀念品、紀念冊;四是不準用公款安排、組織宴請和聚餐,不得接受公款宴請及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其他宴請;五是不準違規發放節日津補貼、獎金和實物,以及借工會、學會、協會等名義濫發錢物,不得變相用電子禮品卡、微信紅包等方式收送禮品、禮金;六是不準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旅游等活動,不得接受下屬單位及其他有利益關系的對象提供的上述活動;七是不準出入帶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高檔場所,不得利用培訓中心、機關食堂、招待所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樂;八是不準違規借用、占用、租用下屬單位及其他有利益關系的對象的車輛,不得違反規定使用公務用車。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切實負起從嚴管黨治黨的政治擔當,不折不扣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從嚴監督執紀問責,對不收斂、不收手的頂風違紀者,堅決查處、嚴懲不貸,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處分越重的強烈信號。
盯重點,整體推進
針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的“上緊下松、內緊外松、時緊時松”問題,福建盯住重點領域,抓住薄弱環節,逐一突破、整體提高。對基層,省紀委于7月中旬召開全省設區市紀委書記、監察局局長座談會進行部署,要求各地抓住中秋、國慶等重要節點,嚴陣以待、主動出擊,緊盯作風領域出現的新變化、新問題,用韌勁、治慣性,集中力量圍殲“節日病”。對省直部門,先后于8月20日、26日,召開兩場省直派駐機構負責人座談會,要求省直派駐機構要持續把作風建設作為重點工作來抓,盯住每一個重要節點,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注意查處穿上“隱身衣”的“四風”問題,切實做到越往后執紀越嚴、處理越重。對國資系統和省屬企業,省紀委于9月11日專門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對國有企業貫徹中央紀委通報精神、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提出具體要求。
嚴執紀,強化震懾
8至9月,結合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整改情況“回頭看”,對全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再檢查、再督促。省紀委班子成員對有關地區和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行專題調研,加強督促指導,傳導工作壓力。省紀委召開專題會,研究部署中秋國慶期間明察暗訪工作,將組織10支小分隊,采取專項檢查、點穴式督查等形式,對公款購送月餅等節禮,以及黨員干部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綜合運用內部通報、媒體曝光等方式,對頂風違紀的反面典型案例及時點名道姓公開曝光。近期,省紀委已向全省通報了3批1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兩節”期間還將陸續通報,并在省內主要媒體開辟專欄,剖析典型案例,以案明紀。發揮省紀委監察廳網站“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監督舉報專區”的作用,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形成監督合力。
注:該言論僅代表網友觀點,未經本網調查、核實。 |
![]() |
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