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等四部門印發《關于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要求為基層群眾就近方便地提供廣場舞活動場地,將廣場舞活動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有網友對此點贊,認為此舉能豐富“大媽們”的生活,納入規范管理或可除掉廣場舞“擾民”的標簽。也有部分網友擔憂,廣場舞難擺脫噪聲大、組織亂的老毛病,明確表示“支持跳舞反對噪聲”。(9月7日 中國新聞網)
聽說廣場舞要被扶正了,很多人就緊張起來了。城市管理者、惜時如金的上班族,以及大量的旁觀者,本來已經對于廣場舞是畏之如虎,當它要被“扶正”的消息傳來,這些人已經是憂心忡忡了。
這是一種嚴重固化的“思維定勢”,是偏見。在很多人看來,“廣場舞=擾民”,這是一組成立的關系。而且事實上,有很多不爭氣的廣場舞者確實造成了惡劣的影響,讓廣場舞成了人們避而遠之的擾民噪音。我們經常在新聞上看到廣場舞擾民的現象,并有大量的廣場舞者與居民對峙的暴力場面出現,久而久之,我們就形成了“思維定勢”,錯誤地認為,廣場舞就是一種擾民的自私的運動。其實,這都不是廣場舞的錯,而是我們不正確的“打開方式”,讓廣場舞背負了公眾的偏見。
廣場舞是一項健康的運動方式,在全民健身時代,它簡單易行,符合大眾的健身需求。眾所周知,廣場舞已經不再是老年人的專利,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也加入了這個行列,究其原因是它操作簡單,更接地氣。年輕人工作壓力大,去健身房又太麻煩,很多人不愿意健身,這會造成肥胖等身體疾病,不利于國民素質的提升。而廣場舞開啟了一種健身新模式,讓很多人愿意走向街頭,用積極健康的方式度過閑暇時光。
一項本來利民的活動卻成了眾矢之的,它不該遭受這樣的待遇,文化部等四部門下發《通知》,讓廣場舞從幕后走到臺前,這無疑是對廣場舞的有力聲援。但將廣場舞納入社會管理體系,并非易事。我們需要克服場地困難,在有限的城市空間里,單獨開辟一塊場地提供給廣場舞者,很多城市管理者應該不愿意承擔的這筆投資。而這還不是問題的關鍵,筆者認為,最重要的是在扶正廣場舞之前,應該先扶正“思維定勢”,遠離偏見,人們才愿意主動想辦法解決問題,而不是抱怨連天,互相指責。
廣場舞是利民舉措,“扶正”是早晚的事,但并非易事,它將考驗城市管理者的智慧,以及從“思維定勢”里扭轉偏的力度。(路月)
![]() |
![]() |
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