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央廣晚高峰新聞調查:深圳交警部門近日透露,正在與多家征信機構聯合建立深圳交通參與者征信體系,擬將交通違法與個人信用貸款、買房等掛鉤,以此遏制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當下的社會、人,對文明優雅、精神和諧,需求越來越高,比如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2013年“社會態度與社會發展狀況”問卷調查顯示,“公眾的訴求可能更多地……關注自己與周圍社會群體生活質量的提高”,對相互信任,君子風度,越來越迫切。而與此相反的是,很多人都知道有些做法就是“劣習”,比如隨地吐痰、闖紅燈等,可還是我行我素、肆意違規,讓文明和優雅碎了一地。
對此,僅僅“批評”和“提醒”,是不夠的。批評力,遏制不住洶涌的慣性力。怎么辦?不妨將精神和道德行為,納入征信體系,用沉重的“信用懲罰”,捆住肆虐的慣性。制度的力量、公平的約束力,迸發出來了,不良的慣性力量,就有望得到消減和糾正。
比如對于闖紅燈,不少地方都有積極治理,如讓違規者穿“綠馬甲”協助警察執法、通知違規者單位、進行經濟罰款等等,但收效甚微,“現在就這么做”和“知道該怎么就”之間,是有距離的,縮小這種差距,需要批評教育,更需要制度去“匡正”:深圳將闖紅燈和誠信體系掛鉤,讓違規者在未來的購房貸款方面,受到重大約束,小違規,就要受到大處罰,公民就不得不將“不敢闖紅燈”提升到重要位置,堅持下去,形成社會慣性,文明綜合效應,就能循序提高。
嚴管和制裁,本就是提升自覺性、自律性和公共文明程度的有效手段,比如上海市嘗試將逃票納入征信體系后,“1月至7月地鐵逃票人數較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效果十分明顯。在澳大利亞、法國等國家,任何一次交通逃票都將記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這些信用污點將會影響逃票者諸如申請信用卡、貸款、獲得社會救助等日后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圳市的看似“苛刻”的做法,也正是對成功經驗的積極借鑒。
征信體系已成為社會發展必然,前不久國務院頒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中央文明委出臺《關于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意見》,出臺個人征信代碼制,各地還將信用記錄納入了常態化考核等等。我們要努力完善征信制度,讓它和公民的個人生活,建立更多公平、公正、通暢的連接,成為精神發展、文明發展的助力器。讓信用、優雅,成為重要的核心精神,文明社會就會愈來愈近。(于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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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